第104章 美手(1 / 2)
平民出远门不是说走就走的事情,不仅要随身带着户籍,还有过关渡津的过所牒,城守官吏才会予以放行。
前几日沈银霄已经向官府呈牒申请过所,向官府述明自己要去向何处,为何而去,家住哪里,姓甚名谁,年龄几何等。
又花了五两银子请了牙行的牙人做保人,昨日衙门那边总算是有了回话,户曹勘察完毕,总算是将过所牒判了下来。
来给她送过所牒的小吏敲门时,沈银霄不动声色地接过包裹,内里已经吓出一身冷汗,魏承说留下邱小云看护自己,也不知道这个看护里面包不包括监视。
好在他似乎没有太在意小吏送来的是什么东西,只是看了一眼来送东西的人的穿着,见没有异样,就转过了身。
她将包裹收进袖子里,抓了一把干果送给小吏,道了声辛苦。
这才走进房里,将写好的给魏承的信,连带着信封里的琉璃串,交到了邱小云手里。
“麻烦邱大哥尽快将这封信送给将军。”
望着他匆匆离开的背影,她手里的两份过所牒隐隐发烫。
一份是以她的名义申请的去往并州探亲拜年的过所牒,一份是以阿朵的名义申请的去往冀州的过所牒。
“我走了之后,过两日你就去有司登记入册,挂失户籍。”她站在门口最后望了一眼院子,没什么东西可带走的了,望向身边的阿朵,“官府问你户籍如何不见得,你就说不知道,若是对你问起我的事情,你就一概说不知道,反正你确实不知道。”
“嗯,娘子放心。”阿朵点头,“以后娘子安定下来,记得给我来信,我过去找你们。”
她其实不太想阿朵来找自己,毕竟牵扯到过去,若是被魏承发现,只怕麻烦,她其实看起来好像很善良,其实心里,冷漠得很,收留阿朵这么久,说走就走,她也只是惋惜了一会。
也许,这也是为什么魏承要将她留在自己身边的原因之一。
他们骨子里,竟是差不多的冷漠。
知道自己走了之后大抵不会再联系阿朵,她还是点了点头。
邱小云走得快,回来的只会更快,她不再废话,上了马车,道别阿朵,一辆马车和一辆驴车直奔西城门,在路上接到了已经约好的牙人,一道上了车。
今日大年初一,守城的士兵运气不好,被轮岗到初一守城门,大冬天的北风呼啦啦地刮在脸上,好像冰刀子一刀一刀地削过来,才站了半日,黝黑的脸就被吹得又皴又红,看到城里粼粼驶来一辆马车一辆驴车,眉头一皱,嘴里骂骂咧咧:“贱婢养的......大年初一赶出去投胎不成......”
又见在前的马车驶近,马车里探出一张白嫩精致的小脸,唇红齿白,眉眼好似含了一汪春水,竟是个难得一见的大美人,原本不耐烦的阴沉脸色又瞬时缓和了大半。
沈银霄一路上都提起一颗心,哪有心思注意兵士脸上的变化,看到他们要查过所牒和户籍,她将早已经准备好的东西拿了出来,递了过去,脸上堆出笑:“官爷新年好啊。”
户籍和过所牒下,还夹着一锭银子。
士兵的脸色更加缓和,不动声色地将银子揣进了袖子里,又随意翻了翻牒文和户籍,“唔”了一声,递还给她。
“文书齐全,放行。”
她大喜,双手接过文书,“多谢。”
她转头就催促赶马的牙人快走,只是走了不到十几步,身后传来呼喝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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