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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8章 花里胡哨,我不和你们玩!(1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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再往更深一点想。

在合同生效的时间内,没有公司允许的情况下,自己不能给其他任何人写歌。

哪怕天王天后排着队找自己写歌,只要公司不允许,那就不行。

看陈阳没说话,张亚冬又开口说道:“刚在节目上看了你的表现,我个人决定给你的预付款增加到100万,这是我最大的权限了,你要知道……”

“先不说这个。”陈阳打断他,然后问道:“合同期限是多久?”

“公司给你定的是1+6。”

“1+6什么意思?”

这对陈阳来说,又是一个陌生的条款。

现在是否签约麦田音乐对陈阳来说已经不重要了,就那个专属的条件已经让他放弃了。

他现在想一次性知道这份合约的全部内容,正好也了解一下这些音乐公司的具体套路。

“一般来说,每一份合约都是从一年开始签,时间到期后,公司会根据你的表现来决定是否与你续约。”张亚冬说道。

陈阳分析了一下他的话,问道:“选择权在公司那里?”

“是的。”

原来如此……陈阳把年限问题也听明白了。

难怪要说成1+6,这里最关键的是这个选择权的归属。

选择权单归公司一方,也就是说公司有决定续约与否的权利,音乐人一方是无权决定的。

真要签了这份合约,即使中途和公司闹到你死我活的地步,也不能单方面毁约。

必须老老实实的给他们服完这七年的役,才能离开。

陈阳又想起便宜老哥的那句话:跪着你也得唱完!

“应该还有别的条款吧。”陈阳追问道。

这么严谨的一份专属合约,不可能只是这两项苛刻的条款。

既然都了解到这了,不如全部问清楚。

“还有一个必须要说下,就是表现条款。”

张亚冬一脸严肃的盯着陈阳。

看他问得这么仔细,张亚冬已经认定他对这份合约的前几项已经认可了。

“在合同年限内,音乐人必须完成公司要求的作品数量,且必须要公司审核通过后才算数,这样才算完成任务。”

“不然的话,这个合同年将视为没有结束,直到完成任务才能进入下一个合同年。”

陈阳点点头,表示听明白了。

也就是说,合同里的一年并不是一个自然年。

而是从签下合约,到完成一定数量歌曲的时间。

公司审核通过才算数……表面上看是为了防止音乐人滥竽充数。

比如规定一年10首歌,音乐人为了凑数乱写一通,可在音乐公司那里却没有商业价值。

那这样的歌就算写100首也没用。

可是反过来想……这个在商业上是否有价值,是完全由公司来决定的。

他们说你这首歌有价值,那就是有价值。

如果他们说没有,让你改,你就必须修改到他们满意为止。

套路太深了,签了这样的合约,等于自己这辈子都得给麦田音乐打工。

从短期来看,自己获得的利润会很高。

三成的收益,这对于绝大多数音乐人来说绝对是梦寐以求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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