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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三章 长兴侯(1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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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人意料的,当春华光着脚下到一楼的时候,她那被摔的破了个口子的鞋子不仅被人拾了回来,甚至,破口处还被人简单的缝了三针。

真是受宠若惊,给人真诚的道谢,对方却语焉不详的招招手,正想再打听点什么,只听鼓声响起,侍女连忙跑到后面去了,今天是第二次大宴,却也可以说是主宴,是长兴侯主持的宴会。

气氛较昨天热络的多。

刚开场,就有百戏表演,皮影、杂耍,舞蹈变成了类似带情景剧的经变剧衍生的舞剧,音乐成了热辣妩媚的胡乐,一个大厅被屏风隔断组成了一个个有趣的小区域,就像一个广场,每个区域又有相对应的美食现做。

“这简直不是一个宴会,是一个庙会,不,比庙会还热闹!”岳怡雯也是第一次参加这样有趣的聚会,不同于往日的千篇一律的宴,乐,大家根据自己不同的兴趣扎堆,真正的是各得其乐。

“长兴侯那是整个长安最时髦的人,这样的大宴只有他敢,也只有他能这样做!”大宣礼乐当家不是一年两年,谁也不敢标新立异,违背传统,王大姑娘毫不吝啬的诉说着自己的赞美,显然,她是长兴侯的迷妹。

“经得起多大的诋毁,就受得了多大的赞美!”春华也不由得赞颂起长兴侯,在坊间学院关于长兴侯的花边新闻多如牛毛,不堪的也难以言说,但,显然,这是一个有趣的将悲剧活成喜剧的强者。

“你的话有趣,”王大姑娘认可的点点头,“还有喔,你们觉得冯茜茜是第一美人吧,那你们是没见过长兴侯,今天有机会了你们才要抬头看,什么是大宣第一美人!”

“这样直吼吼的看着真的好吗?”延华的思想比较传统,对于一个身处高位的强者,直视便是不敬。

“这有什么,古时有看杀卫介,掷果盈车,美男子是天下人的!”王大姑娘第一个出言反对,“你看着吧,到时候看的不是我们几个。”

却原来,王大姑娘是长兴侯的颜粉。

“就是就是!”岳怡雯也不由得起哄,“反正我们人微言轻,也没人关注的角落看两眼又不缺块肉,这可是一辈子见一回的世面!”

这一次,岳怡雯是想见足够的世面的。

或者大家都怀着这一丝期待,到下午4点多的时候,百戏渐撤,众人并不曾早退,都在心不在焉的喝着酒,有意无意的看向门口,在夕阳凑向金黄的时候,只见一个立领高冠,身形高大有一米八左右,身材修长的男子从光影中走来,后边是一队侍从掌灯、提香、佩剑,端盘。

来人走至主坐之上,旋身正坐,刀雕斧刻的容颜带着一丝圣洁的笑,仿佛天仙临世。

众人都是瞬间的失神,再听长兴侯的话,“事业有如婚姻,久而久之,大家只觉得它有弊无利。但,最美好的,也是最痛苦的就是爱情,最大高贵的也是最低贱的就是婚姻和家庭。草率的婚姻少美满。婚姻,若非乐土,即是地狱!①”

众人闻言不由的收敛了脸上的热切。

“蒹葭苍苍,白露为霜,所谓伊人,在水一方,死生契阔,与子成说,执子之手与子偕老②,我之宴,彼之宴,我之主,彼之主,今日无有大小、无有老幼,上承昭明之志,下得圣人之泽,人人平等,点到为止!”

“自由、自由、自由!”

底下的人听了这番话都觉得血液沸腾起来,男的抛起帽子,女的手绢乱飞,像后世开演唱会一样,大家热闹的呼喊着自由,就像后世慢摇吧里的沸腾的人群。

“挑兮达兮,在城阙兮,一日不见,如三月兮,子惠思我,褰裳涉溱。子不我思,岂无他人?狂童之狂也且!”②

话音刚落,长兴侯也将那高傲的紫金冠一抛,朗声高唱这首《诗经》串烧,肤如雪、眉如墨、发如锦,姿态如浮云,台下的众人彻底疯了,她们附和着自发做起和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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