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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234章 打柯南是理所当然的(1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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另一边。

妃英理约了巽壮平律师,向检察官和裁判官递材料。

一是,从工藤有希子殴打江户川柯南至今,已经过去二周了。

而十五天来,江户川柯南的家人到现在还没有出现。

不能排除江户川柯南的家人,一直身在与外界隔绝的地方。

比如在海上石油平台值班,比如在拉丁美洲的丛林考古,甚至可能在南极当导游。

所以,江户川柯南的家人,非常有可能,至今没有看到新闻,根本不知道江户川柯南出事,需要他们出面。

而从法律来说,哪怕工藤有希子在十五天以前打了江户川柯南两次,但二周以来,江户川柯南一直活蹦乱跳的。

所以,无论如何,工藤有希子也构不上伤害罪,最多就公共场合殴打了未成年人两下。

而工藤有希子目前已经被扣押了十五天,如果检察官和裁判廷要走程序。

要么等到江户川柯南的父母过来,与他们协调以后再放了工藤有希子。

要么等六十个工作日,等上十二周八十四天,等到规定的时间,如果江户川柯南的父母不出现。

再走程序,进行未到场判决。

那么,判决结束以后,工藤有希子大概率只是受到十四天的拘留,以及对江户川柯南承担相应的经济赔偿。

而那时候,工藤有希子被扣押了至少八十四天,比惩罚多出了七十天。

可想而知,被多关押了七十天的工藤有希子,一定会反过来,状告东京都地方裁判所,对这七十天的扣押,要一个说法。

工藤有希子虽然无业,经济补偿,只是按照最低工资标准赔付。

但工藤有希子是知名人物,她也许还有其它收入,比如出席活动。

她可以拿去年年收入说事,按七十天的百分比,要求赔偿。

与此同时,工藤有希子会要求裁判廷,赔偿额外扣押她七十天的精神损失费和名誉损失费等。

而工藤有希子是知名人物,她的精神损失费和名誉损失费,要求赔偿的数额,肯定是按亿日元计算。

那么,不谈后果,这笔钱由谁来承担?

检察官和裁判官个人?还是由官方拿纳税人的钱去补偿?

二是,江户川柯南刚刚又涉及了车祸事件,跑进了肇事司机的驾驶室,让整个案子变的复杂。

这虽然是个例,但江户川柯南在之前,做过偷入杀人事件现场的事情,而且不止一次。

曾经在米花图书馆,任毛利小五郎怎么叫,就是不配合。

当时目暮警部在,可以证明。

综合这些事情,可以在一定程度上说明,江户川柯南是一个好奇心重,特立独行,我行我素,屡教不改,非常不听话的孩子。

这充分说明了,江户川柯南十分难以管教。

也充分说明了,如果江户川柯南要去什么出格的事情,仅仅凭借口头去劝说,恐怕没有办法阻止他。

所以,工藤有希子殴打江户川柯南两次,第一次敲打是亲戚间的亲昵举动,第二次敲打是阻止他的无奈之举。

不是工藤有希子会打小孩子,完全是这个小孩子,是欠管教的江户川柯南。

打小孩子是不应该,但打江户川柯南,至少工藤有希子作为亲戚,是可以打他的。

那不是有心要伤害他,只是作为亲戚和长辈的管束。

当然,本来轮不到工藤有希子管束,但工藤有希子正好在场,她不管谁管?

不提倡体罚,不等于要放纵孩子去为非作歹,成为祸害。

……

妃英理提交了材料,却没有得到回应,于是耐心等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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