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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5章 支持买卖同罪!(现代)2(2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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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有病啊?!你到我家发什么疯?!”

养母看着这一地狼藉,气得要死。

伸手就去打伍越昭,不止是她,她的儿女也跟着伸手!

伍越昭冷笑一声:“艹~”

揪着养母的头发狠狠的往旁边的桌子上一摔,然后把她的儿女胳膊踢掉环儿(脱臼)。

旁边并没有动手的养父也没有幸免,被踹得窝在地上,半天没起来。

揪着养母的头发,看着一脸狰狞的她,伍越昭和颜悦色的问:“说吧,你是在谁家买的我?!”

养母并不回答,只是骂了一句,伸出手,想反击伍越昭。

“啧!”

伍越昭把她甩到一边,然后揪起她的闺女的脑袋。

捋出一缕长头发,狠狠的往外一扽,顿时那一块头发带着头皮被扽下来,血次呼啦的。

“啊——!!!”

养母的亲生女儿李月,叫的那叫一个凄惨。

她疼的破口大骂,但她每骂一句,伍越昭就又揪一缕,几下就让她不敢再开口。

其实伍越昭也不想揪她,只是养父母毕竟占着‘父母’的名头,那个哥哥又是个短发,不好抓。

伍越昭笑眯眯的看着在地上抖如筛糠的女孩儿,轻笑:没事的哦小姑娘,等事情尘埃落定,你的父母,哥哥,会陪你一起变成斑秃!

“你这个变态!畜生!我白养你了!我就不该买你!应该让你去死!”

养母看着自己女儿受苦,她恨的破口大骂,但是她越骂,她女儿就越痛苦。

短短几句,她女儿的脑袋就被揪的跟个斑秃一样。

她起不来身,嚎叫着让丈夫和儿子去帮忙,可他们却无法动弹。

不知道这女人怎么那么头铁?!她生生看着女儿受苦那么久,才终于愿意松口。

“我是在隔壁村老于家买的你,他家在你之前已经有一个女儿,为了要个儿子,他们就不要你了。”

“如果我不是我们家把你买来,他们就算不把你淹死,也会把你丢在大街上!是我救了你!你不感激我们就算了,你怎么能这么对待我的孩子?!”

养母不甘愿的叫骂着,又恨又害怕。

“我也不想啊,可是,谁让你不好好养来着。”

“但凡你们可好好对待我,我也不能闹成现在这样。”

“既然已经这样了,那咱们就把话说清楚吧。”

伍越昭说着,分拨出小黑蛇,控制这对夫妻的意识,然后领着他们,去报警。

在伍越昭的控制下,这两家夫妻对于在十五年前,用五百块交易出生仅三天的李余一事,供认不讳。

根据《刑法》的规定:收买被拐卖的儿童,如果双方自愿买卖,这种行为被视为拐卖儿童罪,将受到法律的严厉惩罚。

具体来说,如果收买后继续转卖,属于拐卖儿童罪,将面临五到十年的有期徒刑。如果情节严重,甚至可能被判处无期徒刑至死刑。

此外,如果收买儿童系为了私自收养,未造成严重后果,且归案后认罪态度好,可以从轻或减轻处罚,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可以适用缓刑。

最终,鉴于这两家认罪态度良好,这四个人各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半,并处罚金两万元,用以补偿李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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