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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89章 军营之谈(3)(1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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陆用端着茶喝了一口,继续面色严肃的说道。

“读书认字是为了明白军纪的重要性,每个人接到命令以后能够理解命令的意义,而且还在在认字的基础上发展秘密传递的新方法,这些都必须有认字的前提。”

“读书可以使人懂得道理何在,知道他们作为军士应该知道去做什么,不去做什么!这是我编写的五项纪律,你们面前有纸笔,自己记录一下。”

“第一,作为军士,无令不得异动,行动必须有令,且一切行动必须按令执行。违令者,立斩不饶。”

“第二,作为军士,不得骚扰百姓,欺辱百姓,不得对百姓吃拿卡要,无令不准闯入百姓家中。一经发现,革除军籍,服五年徭役。”

“第三,作为军士,不准拉帮结派,不准形成乡邻团伙,一切以军令为准。一经发现,革除军籍,服十年徭役。”

“第四,军士在战场之中,一切缴获必须全部登记,再由朝廷按照功劳给予奖励,不得私自拿走缴获之物,一经发现,一律革除军籍,终生徭役。”

“第五,作为军士,不得利用手中权力进行贪腐,中饱私囊,对于利用军士身份进行讹诈,贪腐,以权谋私之人,一经发现,一律杀无赦。”

“另外还有几个要注意的地方,第一,军士之间不得发生殴斗。违者各杖十!第二,军士之间说话要和气,要有袍泽之情。违者杖十!第三,军士出军营,必须三人同行,必须有足够理由,假期除外。无故脱离军营,或者一人离开军营,开除军籍,家人连坐。第四,军士出营,在外购买物品,必须买卖公平,不得强买强卖。违者当月俸禄全部扣除,杖十!第五,军士出行,不得损坏庄稼,否则一律从俸禄中扣除,杖二十!第六,军士出营,一律不准调戏女子,有损军威者,杖五十,划入登城第一队。第七,对于敌方已经投降的军士,经过捆缚以后,不得肆意杀戮,违令者,杖五十,划入登城第一队。第八,军士不得在军营内大声喧哗打闹,尤其在军事行动之前以及进行的时候,如有肆意者,杖毙!第九,军士之间的借贷行为,必须有借有还,不得收取高额利息,否则一经发现,没收银两,双倍责罚,杖二十。第十,军士必须讲究个人卫生,物品摆放整齐,对于长期衣衫不整,军容邋遢,爱喝生水,不常洗浴,不换衣物的军士,一律扣发俸禄两成,杖十。”

陆用把自己原来经历的那些,扩充了一部分内容,作为幽州都指挥使司的军纪,这样就可以首先让大营的军士明确知道哪些该做哪些不该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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