阅读历史 |

第三百四十二章 比命还重要(1 / 2)

加入书签

芙蓉的眼中闪过一丝明了的笑:“可你不是大夫吗?大夫的职责就是看病,不是听故事写书。否则,我倒真想把我经历过得讲给说书人,让别人也感受一下我的坎坷曲折。”

于乔挑眉:“你若不愿意说就算了,不过你现在身体很虚弱,要么就在我的医馆接受我的治疗,要么明天早上就尽快离开,我可不想砸了自己的招牌。”

“好,容我思考一下。”

于乔看她一副犹疑不定的样子,俩眼困得实在是睁不开了,哈欠连天的扔下一瓶药丸:“这是超强补血丸,对你的身体很有帮助,你若不想医治,靠着这瓶药丸,怎么说还能撑个十天半月,但是你身体血流不止的病症,如果不尽早医治,就算是十瓶这样的补血丸怕是也救不活你的命。接下来你自己考虑吧。”

她说的这些情况,芙蓉心里比谁都清楚,但她也有自

己的苦衷,所以一时之间难以下定决心。

于乔实在没有精力和她再耗下去了,转身就要走,忽然又折了回来。

朝着床上的芙蓉伸出手:“一两银子,你的看诊费和医药费。”

芙蓉愣了下,哭笑不得的说:“你看我这样,像是身上有银子的人吗?”

“那我也不能做亏本的生意。”于乔盯着她头上的一只发簪说,“要不这样吧,你看你身上还有什么能换钱的东西,给我留一件,也可以。”

“值钱的东西?”芙蓉下意识取下了头上的那只发簪,递给于乔。

却在半道忽然后悔,又紧紧的捂在胸口,“不行,这只发簪对我来说比命还重要,我不能给你……如果实在不行,这瓶药我不要了。”

还真是比命还重要!

于乔冷冷一笑,结果那瓶药丸放在手里把玩:“你倒是把一个死物看的比命还重要,只可惜,在

你危在旦夕的时候,这个发簪的主人却不能为你做出任何牺牲。你倒是大方,活生生的性命,说不要就不要了。”

芙蓉的表情僵了一瞬,好看的明眸中闪动着盈盈光芒,双手却死死的不舍得放开那只发簪。

傻女人!

于乔转身就走。

“等一下!”

她忽然像是下了很大的决心一般,别过头把那只发簪递到于乔的面前:“把药丸给我,拿着簪子快走!我怕我等下会忍不住……”

话音未落,于乔已经把药丸丢在床上,拿走了她手里的发簪。

这只发簪看起来并没有什么特别之处,只是簪头镶嵌的那块玉莹润剔透有光着,看起来不像是凡品。

看来这个送簪的人大有来头,也难怪她刚开始宁可不要命,也要留住这只发簪了。

回到房间,方长卿一眼就看见了她手中的发簪,顿时有些忍俊不禁:“你这是收到的

↑返回顶部↑

书页/目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