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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六六章 火光乍泄(1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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曾经有人说,这大陆上有一种鸟是没有脚的;

它只能够一直的飞呀飞呀,飞累了就在风里面睡觉;

这种鸟一辈子只能下地一次,那一次就是它死亡的时候。

“火箭”詹姆斯一直认为,自己就是这样的一只无脚鸟。

他生在北方一座不知名的小城,寒骨山脉雪风浩荡,清澈溪流静静流淌。

他小时候曾经以为,自己将会永远在这座没有名字的城镇生活下去,生于斯,长于斯,婚于斯,老于斯,最后在镇北溪流的墓园占据一座毫不起眼的灰石墓碑,在永恒北风的温柔吹拂下,任苔藓与积雪在碑文间缓慢生长。

但很久以后他才知道,以为终究是以为,而生活充满了意外。

那是帝国历九百五十一年的一月二号下午七点三十四分二十六秒,詹姆斯当时十五岁,正在用锤头敲平那只坏掉犁耙的第七根齿,而当他透过晶莹的窗花望向窗外,就看到了自己颠沛一生的起源。

故老相传,兽人掠袭者的狼骑兵,他们苔原狼的足垫,在落地的时候会发出柔软的声音,咚咚,咚咚,咚咚,像是心跳,像是鼓点,像是夜半的雨滴。

但是,在帝国历九百五十一年的一月二号下午七点三十四分二十六秒,整整一座无名小镇的居民们,在这个寒冷的雪夜没有听到心跳,没有听到鼓点,更没有听到雨滴;

在这一片和谐的静谧之中,詹姆斯却分明看到,成百上千的狼骑兵翻过积雪的山巅,如风暴一般向这座小城蔓延而来,兽人骑兵手中的火把,在黑暗的夜色中汇聚成河;

骑火一川明。

这次毫不起眼的袭击,在后世史学家的笔下,成了联邦军神冯·威克玛得意之作、帝国与联邦正式开战导火索“北方大回旋”中,一次并不值得大书特书的战斗。

而次日清晨,当联邦狼骑兵伴着轻柔的蹄音离镇而去,无名城镇的墓园里没有多出一具尸骨;

因为城镇就是所有人的墓园。

“火箭”詹姆斯,从一片尸山血海中,奄奄一息地爬了出来。

日后很多人向他问起,那一夜,发生了什么事?

你……是怎么活下来的?

詹姆斯会摇一摇头,说,我不知道。

有人说他在撒谎,但詹姆斯或许真的不知道;

有时候,忘掉我们不想回忆的事情,并没有那么困难;

但詹姆斯始终记得一件事情,那是兽人狼骑兵轻柔旖旎的蹄音:

咚咚,咚咚,咚咚;

像心跳,像鼓点,更像是雨滴。

有时候安家之地,也是画地为牢,没有了家的人,才会有流浪的勇气。

那一夜过后,詹姆斯知道,自己是一只无脚鸟了。

他就这样在遥远的异乡,开始了孤独的漂泊,因为没有了归途,也就失去了眼泪。

詹姆斯在腥风血雨的东境,当起了雇佣兵,杀一个战场上的联邦兽人,去东方军军部领两枚金币的赏钱,买一壶寒骨山脉产的、带着冰雪气息的矮人烈酒。

人们说他在赚钱,只有他知道自己在找死。

有时候,生活就是这么的吊诡,帝国历九百五十一年的一月二号,兽人狼骑兵在一座无名的北方小镇带走了一千三百六十九条人命,可在詹姆斯人生中剩下的四十三年里,无数来来往往的兽人精兵竟然带不走单单一个他。

三个月前,当东境环角城的领主找到詹姆斯,问他愿不愿意在圣奥古斯都节狩猎大赛中助阵的时候,詹姆斯没有说什么,只是找那个人手短缺的领主,要了一颗联邦兽人的头骨,要了两枚黄澄澄的金币,要了一壶寒骨山脉特产的烈酒。

他说,我愿意付出一切,让你赢,可你赢了以后,让我死。

环角城领主说,我会把你葬在那座北方的无名小城,在青苔覆盖的墓园中立一座灰石的墓碑,那里雪风浩荡,清溪流淌。

于是,在这个烈火朝天的夜半时分,在凯末尔庄园的灼热战场之中,“火箭”詹姆斯感受着面甲上传来的温度,感受着在“狂暴药剂”驱动下愈跳愈快的心脏,脑海中浮现的却是一只不到死期不肯栖息的无脚鸟。

落地的时候到了。

呼吸如钢铁般粗重,视野弥漫上热血的颜色,专为体格健壮的兽人调配的“狂暴药剂”,或许还有三分钟就会彻底摧毁詹姆斯的人类躯体;

但他面前的敌人,甚至不是这场狩猎大赛的狩猎目标,不是那头羽翼遮天的烈焰大鸟,却是一个莫名其妙冒出来的死亡骑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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