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章 焚尸炉(上)(1 / 2)
凡有海外关系或港台关系的人,不管这关系是如何产生,什么性质,只要有,在过去有一段特殊的岁月里,在那些靠发现特殊问题的一批人那炯炯双目之中,便是一项可以决定生死的罪名。
即使这些人丝毫没有违法犯罪行为,绝对不会里通外国,甚至在努力工作并有职位,也注定要受到内控。
耿振东便是这内控的对象,一个年轻人。
耿振东祖籍沛东县,父亲在国民党财政部工作,母亲是南方一位银行家的女儿,他们生了五男二女七个孩子。民间把“五男二女”说成是“七子团圆”,是为父母的最大福份、最高荣耀。
一九四八年冬,父亲从南京专程返乡,和寓居在沛东老家的祖父祖母商量出国之事。
祖父早年教过私塾,后来在附近镇上一亲戚店里当账房,再后在家中后院辟了几畦菜地,做了灌园叟。他对儿子出国表示反对,说当年外国侵略者日本鬼子来,儿子媳妇远避巴蜀,他还带着长孙和大孙女坚守本土,如今那要来的,是中国共产党,是自己国家的人,反倒全家席卷而逃,并且是逃到那夷邦异域去,这岂不是天大的笑话!
商酌结果,他主张沿依旧例,他和老伴不走,也还得留下一个孙子、一个孙女给他们,使二位老人有绕膝之欢。
父亲很孝顺,尊重上辈感情。由于大些的孩子要读书,太小的要哺饲,便把中间的渐能自理生活、不用祖父母过份操心的一个七岁的女孩振荣,一个五岁的男孩振东丢给爷爷奶奶。其他兄长弟妹们,不久都随父母从南京飞往国外了。
解放后搞土改划成份,耿家被定为小土地出租,由于祖父母年岁大,干不了农活,确有若干“护坟地”佃给了农户。同时因其有人在国民党里干事,并畏罪潜逃国外,所以又被认为是反属。
幸好祖父祖母在家乡无恶迹,土改时反匪反霸只叫祖父去陪斗了两次。后一次公审的是与国民党残留下来的溃军相勾结,在沛东福山一带组织“铲共复国军”的大土匪金葫芦。会上人多手乱,陪斗的祖父身上也零零落落着了几拳。祖父是个垂老之人,风前烛瓦上霜,回家后病倒了,躺了几个月,和老祖母先后都辞世了。
沛城内有一本家,按家族辈份是老人的堂侄。老人临终前把他找来了,遗情恳恳,将振荣、振东两姐弟托付于他。
这堂侄行五,振东他们喊他五叔,夫妻二人在城内东街开一家刻字店。经济情况尚可,唯膝下空疏,没有子女,这时把振东姐弟领来抚养,倒也给家庭增加不少生气。
那时从农村迁户口进城还不太困难,祖父祖母死后,他姐弟在农村确实无人照应,所以没费大事,振荣、振东二人便进了城,并进学校读了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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