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章 讲究的大格式(一)(1 / 2)
这巷儿小,长不过几十米,娃娃一泡尿能从东头巷口尿到西头巷口;宽不过数尺,北边屋檐有个跳蚤,不用费大力,一纵身便能蹦到南边屋檐去。可它竟也像是一个街道,一个区、一个县市,百来个人,形形色色,二十几户人家,颇多变化。
这儿的人,有各种身世,各种经历,各种职业,各种情性,各种处世方法。这儿的家,有旧筑,有新建,有高宅大院,有矮屋小棚,有兴衰荣枯,有迁来搬去……
我们家从爷爷开始在这里住了近五十年,是住得较长久的为数不多的几户之一,而这周明伟同志,在这里则只住了不到五年。
他家城内原有房子,在中菜市通东街的那条无名巷子里。早年失怙,母亲带着五个男孩,他是大哥,结婚后才搬住这里。
他是一个甚为本份、恪尽职守的交通警察。多年来虽没评上模范、先进、积极分子,没有得奖、入党、升官,却也从未出过大事故。社会上各种运动,络绎不绝,或和风细雨,或倒海排山,他全沾不上,悠闲自在地过来了。
有人提到这事,为他庆幸,他两肩耸得跟头一般高, 咪嘴眯眼:
“小人物,不入眼, 瞅不着。”
历史形成这么一个传统:撇下抗战前且不说,日伪时期的警察被叫做黑头鬼子或三鬼子。叫黑头鬼子是因为他们穿的是黑制服、戴的是黑制帽;叫三鬼子是因为他们和汪精卫的和平军二鬼子,一起帮日本皇军大鬼子干坏事。胜利后国民党的那大盖帽警界老爷们,也大都是歪鼻邪眼,为非作歹,欺压良善。以致到了解放后,一些人们仍然因袭这种成见,分不清人民公安人员(包括交通警)与旧警察的本质区别,也在背地里给他们起了个不敬的名字:“老警”。
周明伟的祖父早先是个开布店的商人,沛市沦陷后,兼营洋纱。一次和一家日本洋行犯了纠纷,被诬为偷税,给抓进宪兵队。先被鬼子背起来揍,掼得鼻子嘴漫血,又用狼狗撕咬。回家后重伤不治,含恨而终。
抗战胜利后,父亲以祖父那不多的遗资,摆了一个布摊子,国民党捐税太重,摊派太多,眼看难以支撑,便收了摊子去京沪杭一线跑单帮。一次从上海回来的路上,火车脱轨,他骨肉支离,人财两空,连尸体也没留下来。
从那以后,家中一贫如洗,寡母领着五个黄口婴儿,除了几间破房子,别无恒业恒产。孩子们大了,首先是找饭碗,挣温饱,所以周明伟的婚姻问题一拖再拖,到了一九七○年,三十八岁时,才结了婚。
并且老婆还是农村的。
城市里并不是没有姑娘们和女同志们。可她们的眼光高,或是价钱贵、开销大,周明伟攀不上,花不起。于是退而求其“次”,农村就农村吧,自己都近四十了,还讲什么条件?倘是要提条件也只有一条:得是个女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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