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054章 提议(1 / 2)
律师目不斜视:“情况不一样,到了法庭,得保持安静,别随便乱说话。”接到这样的CASS,律师本人表示极度的无奈。
他不明白,像乔家这样的家庭关系,自己的当事人有什么好告的。自己的女儿出息了,当事人就可以乐呵呵,翘着二郎腿等着熟福就好了。这个时候跟最出息的女儿闹翻,那是跟自己过不去。
律师有一肚子的不明白,可在看到自己当事人的名字时,好吧,律师变得通通明白起来了。作为一个律师,他的确是挺忙的,但这并不代表他已经忙到连本城的一些大新闻都不关注,不知道了。
知道请自己打官司的人是丁佳怡时,律师不怎么想接,可律师行已经接了啊,他一时之间没办法推脱。
乔家的情况跟别人家的不一样,乔家的家丑,整个平城的人都知道。所以,有了这么一个大前提,法官对他当事人的第一印象会相当不好。跟他当事人的贪得无厌比起来,像乔楠这种孝顺的女儿一直以来默默地付出就应了一句话:可怜之人必有可恨之处。
亲妈都这么剥削自己,吸自己的血,吃自己的肉,那么乔楠就不该再那么愚孝,毫不为自己考虑打算,一直由着乔家的人这么欺负,还把乔家人的胃口越养越大。
所有人对乔楠的态度都是:哀其不幸,怒其不争。
想当然的,舆论的风向毫无疑问都是偏向乔楠的。哪怕这一年里,乔楠真的没有给乔家一毛钱,没有担起赡养夫妻的义务和责任。法官也会给予乔楠同情,顶多按照平城的消费水平,让乔楠把之前欠下的赡养费补上就好了。法官根本就不可能再给乔楠其他严厉的处罚,甚至站在丁佳怡的角度,下判断满足丁佳怡所有的要求。
“噢,好。”丁佳怡还想赢这场官司呢,所以,她今天的表现必须乖,一点闹的意思都没有。没办法,一来,法官开罪不起。她要是得罪了法官,本来可以赢的官司,说不定也会被自己弄成输。二来,她还要靠律师打这场官司,所以律师是请了法官以外,她第二个不敢闹,也不能得罪的人。
谁都知道,打官司既消耗时间,又浪费金钱,其中还要投入大量的精力。打官司,可不是一件轻松容易的事儿。
丁佳怡跟乔子衿最后商量出来的结果就是,钱,乔子衿来出,至于时间跟精力,都由丁佳怡来出。母女俩分工完毕之后,这场官司自然就该搬上舞台了。
“律师,我们会赢吧?”丁佳怡挺了挺胸,乔楠这是不到黄河心不死,她就得向乔楠证明,心死不死并不重要,重要的是,看她愿不愿意放过乔楠。
乔楠是她生的,她要是连乔楠都控制不住,那不是笑掉人的大牙吗?她生的女儿,不听她的,听谁的?
“……”律师抿了一下嘴角,特别不乐意回答丁佳怡的这个问题:“假如过去一年当中,被告的确没有支付过半点赡养费,那么在一定程度上,自然是我们赢。”说清楚了啊,是一定程度上,而不是完全程度,还得达到丁佳怡想要的那种程度。
法庭不是他们开的,丁佳怡之前的信誉已经出了问题,官司还没打,作为原告的他们早就已经吃了一个大大的暗亏了。哪怕赢了,丁佳怡可以获得的实际利益应该远远达不到丁佳怡的要求。
“很好,你努力帮我们赢就行。”丁佳怡哪里听得懂,什么叫作一定程度上的赢,她只管听到赢这个字,就觉得万事大吉了。
丁佳怡是放心了,可律师不放心啊:“丁女士,我再向你确认一遍,你真的确定这一年里,被告人一点都没有尽到自己赡养老人的义务和责任吗?”
“我确定!”
怎么不确定,乔楠不但没有给她钱,还把家里原本有的所有给子衿看病的钱,通通都偷走了。事实上,找上律师之后,为了证明乔楠已经坏到无药可救了,她特意把这事儿拿出来当作证据一样说给律师听。
一般情况之下,听了丁佳怡这种带有情绪和主观的片面之词,律师一个不小心很容易被带到沟里去的。幸好,幸好丁佳怡自己作了,闹上过新闻,使得不少人对乔家的情况知之一二。哪怕起初不知道,随便找找去年的资料,找个人问问,不清楚也变成清楚了。
律师听到丁佳怡没长脑子似地还把这事儿拿出来说,律师只问了丁佳怡一个问题,就把丁佳怡问熄火了:“你说,你小女儿卷走了家里所有为你大女儿看病救命的钱,那么这些钱,都是靠你跟你先生的能力赚回来,与你小女儿一点关系都没有吗?”
“这……她又没结婚,还是我们乔家的人呢,她的钱,不是就我们家里的钱,我们共同拥有的吗?”丁佳怡不服气,谁家的女儿在没嫁人之前,不是这么来的。不要以为,是乔楠自己赚的钱,就归乔楠一个人。不,乔楠赚的钱,那是属于整个乔家,是她们四个人共同拥有的。
律师推了推眼镜:“丁女士,我有必要提醒你。依照你的这个说法,你小女儿拿走的只是她的工资而已。我不知道,你们家的习惯和认可是怎么样的。我只知道,你们家不成文的习惯并不会得到法律的认可和保护。在法律意义上,你所说的情况是不存在的。你小女儿长大成立,独立自主之后,就是一个独立的个体,拥有独立自主权。她赚的工资就是她自己的钱,不姓乔,也不可能属于你和你的先生。法律不承认,明白吗?”
所以说,丁佳怡为了证明被告是一个坏透了完全不管家人死活的冷血动物这一点,是不会成立,也不会被予以采纳的:“丁女士,我给你的意见是,在你拿不出其他有利的证据可以证明被告人没有担起赡养老人的严重行为和情节之前,像这种立不住脚的事儿,你就不要拿出来说了。”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