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百四十九章 大控诉(1 / 2)
律政司内,丹尼斯怒不可遏。
“这是阴谋!是针对港府的阴谋!可以视为叛乱!所有的参与者,都应该被绞死!他们不是在戏弄我,是在戏弄律政司!是在戏弄港府!是在戏弄大英帝国!我坚持上诉!证人突然更改口供,辩方律师煽动并引导陪审团情绪。如果这次的案件就这么放弃,律政司后续的工作将无法进行。没有人愿意做检控官,更不会有人站出来指证黑警!”
在他对面,是律政司长、检控专员以及一名司内高官。
丹尼斯当然看得出来,这种场面绝不是正常的公事交谈,更不是朋友间的慰问。
这是聆讯!
只是输了一场官司,就要聆讯?
上司的这种态度,让他的怒火熊熊燃烧,如果不是在这种场合,已经忍不住骂脏话。
律政司长态度十分平静:“别激动我的朋友。我从不怀疑你的忠诚,之所以请你来,除了表示慰问以外,主要是希望了解一些细节。在询问开始以前,我有义务向你说明。这次的谈话内容将记录在案,港督阁下会亲自过目,不排除上报伦敦的可能。”
“我明白。这是工作的一部分,我没有意见。”
例行的时间、地点、人员组成信息陈述,之后切入正题。
“廉政公署的许一冲是否曾经向你做出过规劝?规劝你放弃对陈继祖的提告,并明确告知现在还不是时候。如果草率行动的话,很可能会影响到廉署下一步的工作。”
“是的。但是我认为廉政公署无权干涉doj的工作,所以并没有听取他的意见。我到现在为止,依旧不认为许一冲的意见是正确的。除非他知道这起审讯的内幕,又向我隐瞒了真相。”
“你是否曾经对彼得警司表示过,要他在这起案件中展现强硬的态度。并用盾牌和利剑做比喻,并且和花冠对比?”
“是的。但我没让他做得这么蠢!居然会留下把柄。”
“也就是说,你承认东九龙总区外面爆发的警察和记者冲突,是来自于你的授意?或者换个说法,是你给彼得违规行为提供了保障?”
丹尼斯愕然。
他以为这个问题是指打犯人以及号码帮几个人证,所以才爽快承认,没想到居然牵扯到警察记者冲突的事情。
这时代警察打犯人或者证人,都是正常操作。即便闹出来,警方也会保自己人,不会有什么惩戒。更别说丹尼斯这种英国官员,就更不怕在自己人面前承认这种事。
可警察和记者冲突就是另一回事。
舆论的力量,就算是港督也必须考虑。
经过东九龙总区那次事件之后,港岛绝
大多数媒体,都站在了陈继祖这边。港府处处被动,施礼荣都不得不出面向媒体道歉。这笔帐将来算到谁头上还是个未知数,但自己肯定不能承担。
在公务体系混了那么久,这点道理自然明白。
这口锅自己背不动,更不能背!
“我说的是让他对付犯人,不是记者!”
律政司长面色严肃:“抱歉,我从彼得提供的录音中,听不出你对此做出区分。如果你说了类似的话而彼得没有交待,那就是一项非常严肃的指控,我希望你可以提供相应的证据。”
“录音?他竟然把我们的话录音?”
司长点点头:“他这个行为得到了上级的授权,你不必因此动怒。ok,在这个问题上你的态度已经很清楚了,我们进入下一个问题。”
丹尼斯只觉得阵阵耳鸣,血压正在飞速上升,头隐隐作痛。
律政司长还是公事公办口吻:“那些证人的口供是否来自你的授意?又是否是你要求警方以暴力手段要求证人作假口供,并且在假口供上签名。又以暴力威胁,要他们背熟口供的内容。这个过程中,你亲自参与了对口供的修改。”
由于有录音这件事发生,丹尼斯也没办法撒谎。彼得能录一次就能录两次,这时候抵赖没用,只能乖乖承认:
“证人拒绝配合,给出的证词荒诞不经。我又找到了愿意合作的证人冯亚基,所以就让其他证人背诵一份统一的口供确保检控工作顺利完成。至于修改口供这项指控,我认为应该叫做完善。把原始口供中,对控方不利的因素剔除,加入一些对我们有利的内容。”
检控专员冷哼一声:“被修改的真相不是真相。”
“我们需要的是被告定罪,而不是什么见鬼的真相!他是个中国人,而且是被万佳明庇护的社团成员!还有彼得!我敢打赌他肯定和万佳明有勾结!对我的命令阳奉阴违甚至故意扭曲。坐在这里受审的应该是他还有万佳明,不是我!”
丹尼斯头越来越疼,火气也越来越大,对着检控专员怒吼:“我们的工作,就是把这种人送上绞架,不是见鬼的公道。我们是检控机构,不是圣徒!”
律政司长示意检控专员不要再争吵下去。
“我们是询问不是探讨,我只想知道你所作一切得到了谁的批准或者授权?请你提供他的名字以及授权方式。”
混蛋!
对于自家公务体系再了解不过的丹尼斯当然知道,这种话就是用来推卸责任的官方用语。
哪有白痴会就这种事向上级提申请,也不会有上级会明确表态同意。
这本来就是台
面下的操作,现在非要摆到桌面上说,摆明就是要把黑锅扣在自己头上。
怎么回答都是错,只能不回答。
律政司长语气如常:
“你不回答,我是否可以理解为没有授权?好,那我们进入下一个问题。你为什么坚持起诉陈继祖?”
“因为他是个杀人犯!是帮会成员,是万佳明豢养的恶犬!未来将成为港岛的肿瘤,就像外面的那些黑警一样!”
“仅仅是因为这些?还是因为你和他之间存在私人恩怨?”
“这是污蔑!”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