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04章 送你去岭南(1 / 2)
小胜哥做了个手势,阻止了丁浩和他的对骂。
丁浩立马乖巧的退到了一边。
小胜哥向来办事很认真,他踱步走到梁掌柜面前,气场全开,阴森恐怖,笑起来让人毛骨悚然:“我还当是何方神圣,敢打我们村的主意,原来只是个手下败将啊!”
梁掌柜惊恐交加,又羞又怒:“是……是你们太过于阴险狡诈!”
小胜哥丝毫不生气,相反颇有兴致的看着他:“我把你弄醒,只是为了让你当个明白鬼,让你知道什么人能惹,什么人不能惹。现在,你的脑子清楚了吗?”
梁掌柜吞咽了一下口水,觉得嗓子发干,遍体生寒:“什、什么意思,什么当个明白鬼?我告诉你,杀、杀人是犯法的!”
“行了,送走吧!”小胜哥站起来,随意的挥挥手。
“你们、你们要把我送去哪儿?”梁掌柜惊叫。
“去哪?当然是岭南呀!”丁浩毫不留情的又给了他一脚,差点把他踢岔气。
梁掌柜先前说的没错,这条河到不了江南,却能直达岭南。
顺着这条河往下飘,三五日之内肯定能到。
而之前给他们下的七天软骨散,就是为了让他们“顺顺利利”的到达目的地。
梁掌柜忍住喉头腥甜,哀求道:“我还有钱,我可以多给你们钱!你们让我回家取钱吧,不要把我送到岭南呀!”
岭南多瘴气,多野兽,多毒虫,外人去之,九死一生。
丁浩冷笑:“你特么还当我是二傻子?你以为我不知道你根本就没打算把银票给我?你是想叫船夫搞死我吧,呵呵,现在倒过来了,你怎么就骨头软了呢!”
刚才他们从艄公身上搜出一把锋利的尖刀,正常艄公身上怎么会有这种东西,在这种特殊场合,尖刀的作用可想而知。
已经有人解开了船绳,梁掌柜大叫:“我不会放过你们的,我不会放过你们……唔唔……唔……”
他的嘴巴又被堵上,随着小船摇摇晃晃的随水流飘走,梁掌柜整个人目眦欲裂,可他手软脚软、毫无办法。
狗日的沁水村,老子跟你们势不两立啊啊啊!
岭南在清源镇下游,水一直往下走,越来越急,河流也在不断加宽,就这艘小船,根本没机会靠岸,就算有人想救他们,以这条河的流速,也只能望而却步。
谁会为了陌生人铤而走险呢?呵呵。
丁浩恶狠狠的骂道:“最好死在路上!”
要不是东家不让他们杀人见血,就这种想害他的杂种,他早就一棍子敲死了。
小胜哥安抚道:“放心吧,运气好,沉水里淹死,运气不好,到岭南靠岸,多折腾几天也得死。东家不叫咱们手上沾血是对的,反正不沾血也能弄死他,何必手上造杀业。”
丁浩也懂得这个道理,杀人不仅会做噩梦,还会上瘾,手上见了血,可就做不了正常人了。
他虽然嘴上说着今天要杀了谁,明天要杀了谁,实际心里还是不敢的。
他再横,也只是个混混,是个平头老百姓,害怕报应,害怕牛鬼蛇神。
“走走走,回村!”几个汉子熟练的清理了周围的痕迹,高高兴兴的回家。
今天这只羊真肥!
五千两呢,他们每个人都能分得好大一笔!
……
沁水村。
小胜哥按照惯例来汇报昨日的“宰羊”情况,然后不出意料的获得了竹凌的赞赏。
“干的漂亮!咱们村就需要你们这样的人才。”竹凌毫不吝啬的表扬了他,深刻的表示了自己对他们的看重。
小胜哥虽然自认养气功夫很好,演技一流,但此刻也忍不住翘起嘴角来。
谁不喜欢被夸奖呢?
而且是被自己崇拜的人夸奖。
小胜哥以前一直浑浑噩噩的活着,在赌坊里坑蒙拐骗,虽然赚的不少,也自以为自己做的是正义的事,但总觉得少了点什么。
后来遇到了竹凌,他明白了,他少了世人的认同感。
竹凌做的每一件事都可以得到别人的夸耀,而他做的每一件事情,都只能遮遮掩掩、躲躲藏藏。
虽然他也赚了钱,也盖了房,也及时行乐,但时间长了就觉得好没意思。
快乐无法分享,那还能叫快乐吗?
所以当竹凌找到他,邀请他做村里的“便衣队长”时,他几乎是想也不想的就答应了。
“便衣队长”是什么?是隐藏在沁水村暗处的捕头,虽然他们做的还是一样的事情,但意义完全不同了。
他们是在为全村人谋福祉,他们是在保护全村人的机密,而这些事情,一旦公之于众,他们将会受到全村人的尊敬。
当初系统对这一点还很不理解:“为什么要用一群坏人去保护村民呢?”
竹凌是这样解释的——
专业的事要找专业的人来办,一个村子那么大,怎么可能没有坏人呢?坏人是无法赶尽杀绝的。
所以,你若想掌握全局,就必须做到,好人能为你所用,坏人也能为你所用。
好人只能对付好人,而坏人才能对付坏人。
竹凌早在组建这只队伍时,就给他们洗过脑了。
他们这些混混,现在过得潇洒,是因为背靠沁水村这棵大树。
他们要是偷偷的把方子卖出去,那么只能面临两种可能。
第一种。
你卖了方子拿到了钱,反手就被富商干掉,人家跟你玩个局中局。
这种富商,既然能用下三滥的办法从你这儿买走东西,就绝对不是什么好人。
你一个人孤零零的上了人家的贼船,你把方子给了人家,人家要不给你钱呢?
或者前脚假惺惺给你钱,后脚就找人暗杀你呢?
你既失去了村民的庇护,又是独自一个人,一个没什么拳脚功夫的小混混而已,对上人多势众、有钱能使鬼推磨的富商,到时候把你杀了,抛尸荒野,那不跟玩儿一样!
例如今日,梁掌柜就是真实案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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