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10章 帝国的法令二(1 / 2)
帝国年满十六周岁的男女均可以登记结婚,帝国实行一夫一妻制。但妾可以娶四个,想娶满三妻需要得到朝廷的批准。
木千羽这也没办法,天下年年征战,男人的数量在不断减少,女人的数量在逐年提升,自己都想组织女子军队去打仗了,当然千月卫和千医卫不算。
民法里面最重要会提及到关于土地的管理办法条例,规定城池和乡村的土地使用情况。
宪法里规定了个人土地神圣不可侵犯,其实是在说明除了批准允许买卖的商品房子和宅院外,尤其是农村的土地均不可以出售、转让等,任何形式都不允许。
如果在城里购买了房产,就要放弃农村的土地所有权。
随着人口的增长,原来土地不够盖房子的情况下,按照旭日的办法是长子,或者其他几个大哥的需要到另外的地方另立门户,留幼子在家继承家产和赡养父母。
木千羽暂时不想改变这种策略,会在这种策略的基础上加上,官府会协助这些另立门户的家庭,给予他们一定的政策和资金支持。
望州和南州慌乱的地方非常多,需要鼓励更多的人口进行迁移,这也让这些大家族到处开枝散叶。
对于税法,主要是针对商业方面收税,平民除了交纳可怜是农业税外,还能交什么税,再加收其它乱七八糟的税款,这不是要逼死那些老百姓吗?
商业法里面,规定哪些行业是国家垄断的,哪些是民营可以做的。同时还会制定那些与外国交易的条例,凡是涉及到大宗交易的都需要到官府那里报备。
像粮食和金属类的东西均不可以对外出售,军工产品也不行。
凡是涉及食品,或者酒肆这些吃进和喝进肚子里的东西,要想出售需得到当地官员担保,一旦出现问题,第一时间处理担保人。
国家垄断的企业,出现问题,由当地监察司上报,然后京师的监察司会下派人员去实行抓捕审查。
帝国会制定物价法来规范日常生活中的各种商品的价格情况,防止商贾们恶意哄抬物价。
偷税、漏税,食品安全和恶意哄抬物价等行为都属于刑事案件,都交给刑狱司处理,到时候,刑法、商业法、税法和物价法都适用的情况下,直接判处死刑。
安全法主要是针对那些间谍、叛国和投降这些行为,严重程度是非常高的。地方的由监察司负责侦查抓捕,军队的由军法司负责。
因为监督法的原因,朝廷设立的都察院,设立了各级监察司。御史大夫他们是监督和纠察皇帝以及百官,监察司是同样是监察百官的。
军部属于比较特殊的机构,军部里面的官员在都察院的监督之内,也就是说高级的将领都由都察院监督,普通士兵则是由军部
监察司的成立,把军情司原来对国家内部的一些侦探任务揽了过来,军情司以后会专门针对敌国的包括军事行动在内的所有情报工作,国内的那些暗探身份转变为监察司的暗探。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