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五章 见此邂逅(1)(1 / 2)
六月的一天,一座大型连机水碓耸立在汝河边。今天是这座水碓落成的第一天,施家邀请了不少当地的名门望族和汝阴郡里的官员前来捧场。施家庄园内搭了戏台,施惠又从洛阳请了名厨,席间还有美女歌舞助兴,热闹非凡。施家庄园外车水马龙,人头攒动,尤其以两辆双马安车最为显眼。按照朝廷规定,乘坐什么样的马车是由这个人的身份地位决定的,而不是你想坐什么样的车就能够坐什么车的,哪怕你再有钱,能够买得起最大、最豪华的马车也是不允许的。皇上最尊贵,可以乘坐四匹马甚至是六匹马驾的车;三公在正式场合有时也可以乘坐四匹马驾的车,平时只能乘坐三匹马驾的车;各公侯,三公以下、两千石以上的官员可以乘坐两匹马驾的车。这两辆双马安车分别由两匹马驾驶,黑色顶盖,红色车轮。它们的主人分别是水碓主人、广武乡侯、散骑侍郎、扬威将军施惠和汝阴相邱守泰,在汝阴也只有他们两个能有资格坐这种车。
施惠头戴三梁进贤冠,身穿黄绸长衫。在晋朝,有一定级别的朝官根据季节的不同,朝廷会赏赐给五种不同颜色的朝服,谓之五时朝服。五时服分为青、赤、黄、白、皂五种颜色,分别对应春、夏、季夏、秋、冬五个季节;五时服也不是一成不变的,有的时候会将“季夏”这个季节舍去,变成四时朝服,分为青、赤、黄、皂四种颜色,分别对应春、夏、秋、冬四个季节。不管是五时服还是四时服,都是随季节变换调整衣服的颜色,在天热的时候穿浅色衣服,在天冷的时候穿深色衣服,这基本符合光的吸热原理。
现在是季夏,是一年中最热的季节,这个季节对应黄色,所以应该穿着黄色朝服。施惠现在是归省在家,不能穿着朝服。然而他也穿了一件相应颜色的常服,为了在乡里人面前显示自己在朝廷里的特殊身份。
除了服饰不谈,就是在冠帽上——邱守泰戴的却是比施惠低一等的两梁进贤冠。施惠跟邱守泰的品级差不多,施惠还是武官,应该戴武弁,为什么施惠要戴卷梁冠,而且他的卷梁冠会比邱守泰的高一级呢?那是因为施惠的身份不仅是扬威将军、散骑侍郎,他还有广武乡侯的爵位。这个爵位可不简单,不是你当了多大官就能够封给你的。想要得到爵位,除了自己搏个军功,要么就是祖上世袭下来。爵位可比官位尊贵多了,最能代表世家大族的社会地位。
施惠跟邱守泰对几而坐,其他人在
施惠端起酒杯,先说了一套虚词,然后向众人示意:“感谢诸位来给施某人捧场,某先干为敬!”说罢,把酒干了。
邱守泰说道:“施将军双喜临门,能邀请我等,不但是我等之荣耀,而且我等也正想借此机会来沾沾喜气。我等求之不得,何敢承谢!”
话音未落,就听有人说道:“邱国相差矣,我家明明三喜临门,你怎么少说一喜呢?”
邱守泰一看,原来是施府公子施得。他忙惊讶道:“唔?三重喜事?恕罪恕罪,在下实不知贵府还有另外一重喜事,请施公子明鉴。”
施惠也道:“三喜临门?我怎么不知道?你且说说是哪三喜?说好了有赏,说不出则要罚。”
众宾客也都看向他。施得不慌不忙站起身,向大家道:“大家别急,邱国相既然说我家是双喜临门,那么就请邱国相先说说‘双喜’是哪双喜?说得出来,然后我再补充另一喜,看看我家是不是三喜临门!”
邱守泰点头笑道:“尊府的双喜,想必大家都是知道的,首先,就是你家的新水碓建成,这座水碓规模之大、效率之高实属罕见,别说是在咱们汝阴,就是在整个豫州都是数一数二的,凭着这座水碓,你家又多了一大钱源。这算一喜;还有呢,就是施将军中正品第高升,又荣任散骑侍郎,天天陪王伴驾,成了皇帝身边的红人。这是第二喜。所以说是‘双喜临门’。敝人只知道这些,不知漏了哪一喜,请公子明示。”
“哈哈,邱国相所说的‘第一喜’、‘第二喜’,实则是‘第二喜’、‘第三喜’,而‘第一喜’却并未说出。”
施惠笑斥道:“得儿,你在卖什么关子?什么‘第一喜’、‘第二喜’的,邱国相已然将双喜说出,你赶快说出另一喜来,否则,就以哗众取宠论处!”
施得从几案后走出,站在厅堂中央,大声道:“这第一喜——不光是我家的喜事,也是我等大晋子民的共同喜事——那就是我大晋皇帝收了东吴,结束了百余年的军阀割据混战,完成了魏蜀吴三国都没有完成的大业,统一了天下,令八方臣服,四海称臣,万民安居乐业。请问,这不是全天下最大的喜事吗?常言道,‘有国才有家’,国家的喜事也就是我施家的喜事,而且是最大的喜事!你们说对不对?”
施得将调子唱得这么高,谁能不奉承?大家纷纷拍手称是。邱守泰听完哈哈大笑:“施公子别看年纪小,气概却大,说的话真令我等刮目相看,以后学问自然出于我等之上。说得对,天将福运予我大晋,我大晋光熙永世,施府也秉受福蔽,如此说来,果然是三喜临门!”
“嗯,对,施府三喜临门,可喜可贺啊!”众人在附庸着。
“他哪里有什么真才实学,不过是随机应变罢了,关于学问,这些日子我正要抓空考一考他呢。”施惠虽如此说,但却笑得合不拢嘴,他举起酒杯,对众人说道:“诸位——,在这喜庆时刻,我们必须满饮三杯,祝我们大晋永远繁荣昌盛!”
邱守泰也端起酒杯:“祝我大晋繁荣昌盛,也祝施将军步步高升,财源广进!”
众人都满饮了三杯。放下酒杯,邱守泰问道:“施将军在京师为官,见多识广,洛中可有什么新鲜事吗?”
施惠常在皇帝身边,巴不得在众人跟前显摆显摆:“京师人多地广,又是一等繁华之地,市井中的奇闻异事不胜枚举。那些且不谈,今天我先跟你们说说朝堂之上的小故事。那个吴国旧主孙皓,他也是个有意思的人。就上个月,孙皓随大军被押回洛阳。在太极殿,孙皓朝见陛下,行臣子之礼。当时我也在朝堂之上。我皇陛下在金殿上赐座给孙皓,并对孙皓说,‘我设此座等卿很久了。’这句话表面上很客气,但在亡国君主听来,恐怕难以受用。没想到孙皓却用一句话化解了这种尴尬,他说,‘臣在南方也曾设此座以待陛下。’这话回得既巧妙又符合实情,吾皇听了,便同孙皓一起笑将起来。”
大家听完这个故事,施惠又讲了几个。邱守泰道:“除了朝堂,洛中的豪门士族之中可有什么新闻吗?”
施惠有了一些醉意,话也多了起来:“最近几年,洛阳的豪门士族们都开始享乐起来了,锦衣玉食,豪奢无度,甚至互相争奢斗富。比如太尉何曾及其子何劭、皇亲羊琇、王恺、王济、石崇等人。何曾连太官署供给的御膳都不屑吃,而自供饭食,每天要花一万钱,还说没有值得下筷子的肴馔;其子何劭,每天更是翻倍至两万钱;何氏父子虽然豪奢,但却比不过二王一羊,而二王一羊又比不过石崇……”
在座的众人虽说都是有身份的,但终究偏居一隅,没见过洛阳的大世面,施惠大讲洛阳的奢华之风,听得众人目瞪口呆。
最后,施惠又道:“要说新鲜事,还有一件,但只是对于偏远一点的郡国来讲算作新鲜,对于京师及大郡来讲早就习以为常了,那就是京师中的世家公子日趋缺少阳刚之态,擦脂抹粉不光只是大家闺秀的事,世家公子们每天出门,也必抹脂粉,所以洛阳城中脂粉时价一日贵似一日……”
施惠正在大谈洛阳的新鲜事,这时厨师献上压轴美味——炙牛心。这可是当时上层社会宴饮时,最重要也是最流行的一道佳肴。侍从将黑黑油油的炙牛心切成小块,送到每个人的面前。
施惠道:“这道炙牛心,是我在洛阳专门带来的名厨做的,大家尝尝怎么样?”
众人都吃了一口,赞道:“嗯——,闻着就香,吃着更香,回味无穷,果然是京师名厨,我等长这么大从没吃过这么好吃的炙牛心!”
“这炙牛心,如果再配上西域进献的葡萄酒,那滋味——别提多美了!只可惜,路途遥远,葡萄酒又太少,不能拿来跟众位分享,可惜可惜啊。”
施得吃了一口炙牛心,虽然他以前也经常吃,但确实没有今天的炙牛心好吃。炙牛心还不算,他又听他父亲说什么“葡萄酒”,真是闻所未闻,他也想尝尝那是什么滋味。他有些向往起洛阳来了。父亲说,洛阳的世家子弟们都擦脂抹粉。我以前就听说过,感情这个传说是真的。在我们这里,这可要偷偷的,让人看见还要被笑话。哎,这就是汝阴和洛阳的差距啊。
施得在胡思乱想,不知不觉,宴会结束。施惠便请众宾客们都到戏棚中看戏。施得觉得没意思,就想回去。他看见食案上剩下的炙牛心,忽然想起阿妙、阿妍来,心道:朝廷不让随意杀牛,虽然我家不受限制,经常吃炙牛心,但牛心不比牛肉,杀一头几百斤的牛,牛心也才只有那么一点点,所以作为下人的阿妙和阿妍就很少能吃到,更何况是今天的炙牛心是洛阳名厨特别做的呢?我何不将剩下的这些带给她们尝尝?想必,他命人将剩下的炙牛心用荷叶包好,回到自己的住处。
每次少主不在,阿妙总是替他担心,担心他是否喝醉酒、是否被他父亲骂。她正在焦虑着,忽见施得回来,春风得意的,心里便放了心,问道:“怎么这么高兴?看样子,今天没有被骂啊?”
“岂止不骂,我在众宾客面前为他长了脸,他还要嘉奖我呢。”随后,施得就将宴会上的事跟阿妙说了。阿妙听了,也跟着高兴。施得又问,“阿妍呢?”
“阿妍刚刚出去了。”
施得手托着荷叶包道:“快叫她回来,我给你们带来好东西吃。”
“今天真是太阳从西边出来了,还知道想着我们了,什么好东西值得你亲自带来?”
“炙牛心,洛阳名厨做的炙牛心!快去叫阿妍回来。”
阿妙刚要去叫,忽然想起一件事来,问道:“今天宴会上有朱先生吗?”
“没有,他这个老儒有一股怪脾气,不愿参加这种场合。”
“应该是家主没请吧?”
“以前每次请他,他都回绝,所以我猜测这次也没请他。而且士族之间的聚会,一向是不请寒门之人参加的。”
“这就是家主疏忽了吧?朱先生既然是你的老师,咱们就应该尊师重道才对,他为了教好你这个顽徒,费了多少心血,怎么能够慢待人家呢?你快把这炙牛心给他送过去,弥补弥补。”
“可你怎么办?你不要尝尝这美味?这个机会可难得呢!”
“有什么好尝的,牛心本就有一股特殊的怪味道,再加上烤的焦黑焦黑的,哪如牛肉好吃?这只是你们这些士族之家的病态追求,什么缺就专门吃什么!”
施得听从阿妙的言语,将炙牛心拿给朱先生。朱先生只是一介寒儒,平时只是教教书,弄几个钱,哪里吃过什么炙牛心?此刻见施得给他送来炙牛心,乐的合不拢嘴,一则是因为炙牛心是稀罕物,二则这也是施得作为学生的一片孝心,说明自己在施家还是很受尊敬的。他哪里知道这是阿妙的注意呢。虽然这东西吃起来,比起牛肉并没觉得有多好吃,但总归是稀罕物,他还是一时将它吃了个罄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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