阅读历史 |

第104章 是爱吗?(1 / 2)

加入书签

林楚宇有钱=他想买什么就买什么

我=林楚宇的搭档=林楚宇的钱就是我的钱

我有钱=我想买什么就买什么

林曦那高端的脑回路分析致此不由得眼睛一亮。

二人之间有什么恩怨暂且放一边,我们可是兄妹!

于是她兴奋的凑到林楚宇身边:“快告诉我快告诉我!怎么回事!”

林楚宇知道拿捏住了林大小姐,不急不慢摆摆手,装模作样道:“妳先说妳的!”

林曦本不愿意,但在林楚宇的威逼利诱下,扭捏了半晌还是陈述起来。

几天前,也就是庆典情人节刚过之时,林楚宇搬到李臻那里暂住。

经过了军训以及庆典之时的长假,大学终于迎来了真正的开学季,学生们憋了许久,终于回到了大学的怀抱。

以往偌大的学校现在看来却拥挤不堪。

无论是教学区还是宿舍区都人头攒动,一片热闹。兴奋的新生,去抢自习室的大二生,穿着拖鞋打着哈欠去吃早饭的大三生。什么?你问大四生?他们还在被窝里呢。

新的学期,每个社团都要吸收新鲜血液,宿舍区的街道两旁摆放着社团招人展位,紧凑的挤在一起,好像早高峰挤地铁的社畜。社团的中坚力量正在自己的展位上卖力的吆喝着,试图压过旁边展位的声音,以此吸引来更多的新生。

“来参加我们辩论社吧!”一位同学在展位旁大声吆喝着,他一旁的展台上围了很多新生,正在做登记。

外面热闹非常,秦天所在的教室里却寂静无声。

秦天已经数天没能码出一个字了,他抬头看了眼闷闷不乐一脸心事的林曦,暗自埋怨自己的无能,之前的庆典情人节自己就因为胆子小没有把礼物给她不提,现在人家不高兴,自己却视而不见?

林曦是大一新生,应该没有见过大学开学期间的热闹场景吧?现在何不是个好机会邀请她出去玩呢?

“林...林曦...”秦天轻轻用手指点了点林曦的胳膊,像蚊子一样嗡嗡道:“外面很热闹,要不要去看看?”

这时候林曦正神游天外呢,压根没听清楚对方说了什么,迷糊着眼睛回头问道:“你说什么?”

结果秦天这怂蛋下一秒又恢复原形了:“没...没什么...”

林曦哼了一声,不屑的扭回头去懒得看他:“切,什么嘛。”

就这样,教室再度陷入寂静,二人间的氛围更紧张了一分。直到太阳高悬当空,正午饭点时分,秦天才带着林曦一起走出教室。

社团负责招人的展位也陷入了冷却期,只有三两个看摊的人,还都百无聊赖的躲在遮阳伞下摆弄着手机。

林曦虽然性格大咧为人随意,举止一点不淑女也没个女孩子样子,再加上平时被叶雨的光芒所掩盖...她拿刀来了,不喷了不喷了...

言而总之总而言之,她的颜值放在大学里也勉强算得上校花级的,走在路上引得不少男生侧目,大家关注林曦的同时自然也发现她身后跟着的那个毫无存在感的男生。

人群中自然有认识秦天的,见此场景皱起眉来,纷纷低声讨论起来。

“这不是那个扫把星吗...”

“对,跟他没好事...”

“这个美女是谁啊,为什么跟他在一起?”

“或许是舔狗吧...”

林曦耳朵一动,用余光扫了那些人一眼,他们每个人脸上都带着戏谑的笑,仿佛看笑话一样看着自己身后。

再看秦天,低着头跟在自己后面一言不发,仿佛没听见他们说话一般,但脸上满是纠结和痛苦。

林曦有些心疼,但更多的是怒其不争。

造成秦天如此处境并非完全是他自己的锅,说实话,他确实是个胆小懦弱,不敢面对一切的人,但周围的环境同时也起着推波助澜的作用,正应了那句话,雪崩时没有一片雪花是无辜的,包括秦天自己。

周围的一切让林曦的心情更是不爽,她轻哼一声,脚下步子更快了一分。

周围这帮人,有看的有说的有翻白眼的,自然也有胆子大动手的,有三五个男生仗着自己是大三的学长便凑了过来。

其中一个身材高大壮实,皮肤黝黑的男生率先挡住二人的去路,朝林曦吹了声口哨,轻浮的说道:“妹子,下午有空吗?我们正好出去郊游,要不要一起去呀?”

林曦看都懒得看他们,侧身就往另一边走去:“不好意思,我没空。”

结果那名男生不要脸的横框一步又拦住她的去路,谄媚的笑道:“不去也无所谓啦,不过能给个面子,能加个微信吗?话说以前没见过妳,是大一新生吗?”

他身旁的另外两个男生也围了过来,有强行拍拖的意思。几个人七嘴八舌说个没完,还不让林曦走,好像不知道烦人二字怎么写一样。

林曦那是什么主,不理你那真的只是懒的理你,被他们得得烦了,渐渐握紧粉拳,好像下一秒就要揍人。

反观身后的秦天,先是惊愕,之后是心慌,最后是气愤。

毕竟在他心里,林曦的地位比他自己可重要多了。

结果林曦还没爆发,一旁的秦天竟然破天荒的率先爆发了。

他以极为别扭的步伐插进林曦和几名男生中间,挡在林曦前面皱着眉磕巴道:“你...你们没看见她不想加你们微信吗!知不知道尊...尊重别人!”

三名男生先是一愣,带头那人不悦的问林曦,好像二人多熟一样:“他谁?”

林曦方才从震惊中惊醒过来,她压根没想到秦天能为自己出头。

她从一旁看向秦天的侧脸,这个跟自己差不多高的瘦弱麻杆,竟高大了几分。

行,这么看自己的地位好歹跟小一小二小三一般高。

真是个傻瓜,弱成这样还敢站出来为自己说话。

林曦轻挑香唇,温柔的挽住秦天的胳膊,对那名大三男生摆了摆手:“不好意思,我下午有约了,再见。”

言罢,挽着秦天就要走。

那名男生刚想阻住,一旁一人突然拉了他一把心虚的低声道:“喂...等等,我突然想起来,这两个人,不就是那天跟那个出了名的黄毛混混起冲突的人么?我跟你提过,你还记得吗?”

对方惊讶的睁大双眼:“你说什么?我怎么不记得?”

另一人连忙叫道:“我想起来了!那天咱俩去蹦迪了,所以没见识到!我的天,你还是别惹他们为妙,据说他们身后有一个传奇混混撑腰,他暴打了黄毛一顿,而且自从那天的事后,黄毛就销声匿迹了,据说现在活不见人死不见尸啊!!!”

↑返回顶部↑

书页/目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