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十七章 过目不忘,过耳成诵(1 / 2)
听众判断一首歌好不好,最基本甚至可以说唯一的标准是,听感。
不需要知道这首歌里塞了多少高科技,创新,技巧,或者乐器,电子效果器,只需要知道自己听的时候是否舒服,悦耳,动听。
一首歌,如果连听感都做不好,那即便花了几百几千万制作费,也不过是一坨用钱堆起来的垃圾。
但听感有时候又很主观。
这些年,业内音乐类综艺节目的蓬勃发展带动了歌手翻唱歌曲的风潮。
以前,歌手大多是在自己的演唱会上把翻唱其他歌手的作品作为点缀,或者是帮朋友宣传作品,基本上唱完也就过去了。
也有人把翻唱作品放进自己的专辑发表。
不过很少,屈指可数的少。
但是随着音乐类综艺节目的发展,渐渐地,开始出现同样一首歌被不同的演唱者在各自节目里演唱的情况。
不可避免的,歌迷开始对同一首歌的各种不同版本进行比较。
歌迷们为了自己喜欢的版本彼此攻讦,互相贬低。
先入为主的喜欢自己第一次听到的版本,喜欢歌手大于歌曲的认为自己喜欢的歌手唱的版本最好。
有立场的歌迷们吵来吵去,当然是分不出高低的。
但答案其实早有定论。
对于没有立场的中立歌迷来说,让他们听起来最舒服,听感最好的那一版,就是最好的版本。
这一点,也将在此时此刻的《音乐是用来听的》节目录制现场再次得到证明。
第一桀唱到一半,王铿就知道自己输了。
歌还是那首歌,但换了演唱者,却像脱胎换骨了一样。
说第一桀的演唱把这首歌抬高了一个档次也不为过。
意图让第一桀表演说唱歌曲,让现场一部分对说唱音乐接受度不高的观众成为他流失票的削弱计划失败了。
观众对说唱音乐接受度不高是事实,但他们能分得出好坏。
然而,王铿并不打算就这么坐以待毙。
他恨恨地看了第一桀一眼,然后朝某个方向微微点了点头。
与此同时,节目后台的控制室里,几个工作人员的手机同时一震,
陈鸣延握着麦克风走上台,他现在可太中意第一桀了。
他敢打包票,等节目播出后,绝对能火遍全网!
虽然节目才刚开始录制,但已经有太多能吸引观众的内容了。
一对八,满票胜出,同一首歌,这些可都是话题度。
有一个就足够点燃一期节目的讨论度和热度,更何况有三个。
更别提中间还穿插了宠物狗和狗肉火锅这种极容易引起观众争论的段落。
而这一切,全都与第一桀密切相关。
陈鸣延现在就是庆幸,非常庆幸。
幸好自己当初给第一桀发了通告,幸好自己同意了任聚的造神计划更改规则。
“这真是一场精彩的对决。”陈鸣延满脸堆笑地看着第一桀,脸上的皱纹都快挤成菊花了:“感谢两位选手为我们的观众献上了这样一场视听盛宴。”
第一桀被他看得一阵恶寒,不由自主地往边上迈了一步。
这时,王铿脸上堆着假的吓人的笑走到了他身旁:“阿桀你唱的真棒,细节处理的特别好。”
“你以前听过这首歌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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