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 51 章(1 / 2)
那个清晨,向斐然慢慢地走回西九十六街。
他清楚地记得,他自下而上地从对角横穿过中央公园,走在冷冽的、湿沉的刚下过下雨的天空下。凌晨五点二十分,天蒙蒙地亮了,那是一种静谧的、如画家油画笔触下的蓝,带着沉郁的黑。他一边走,一边与巡逻的警察、空无一人的观光马车擦肩而过,掌了铁的马蹄在柏油路上达达地响。
有十二个晨跑的人在他身边经过,北草坪的枯草上凝结着白霜。
在五点四十三分时,第一束阳光从城市的东边穿过层层叠叠密集的玻璃大厦而来,刺破暗淡的云层,在西边结了冰的的池塘上反射出金色的光线。
向斐然站住脚步,抬眸望,浓郁的黄金之色占领了他所有的视野。黄金色勾勒城市轮廓与街道,也勾勒他彻夜未眠的脸。那双除了花草屏蔽了生活周遭一切物事图景的双眼,对这个他生活了三年的巨大都市意兴阑珊的双眼,被缀上了跃动的铄金。
他瞳孔里倒映着纽约的面貌,安静地、专注地看着、听着属于它的一切细节,靠近街道边轰然的车水马龙,跳动的红绿灯,响成破折号的喇叭声,急促的911鸣笛声……纽约,纽约。
向斐然的意识走得很远,回神的那一刻,他微怔,自顾自地笑了一声,在晨曦中呵出一团白色冷雾。
他小跑了起来,越跑越快。翻过栏杆,穿过街道。
沾了湿气的黑色发梢被初升的旭日重新晒干爽,在跑动的风里往后拂开,露出他少年气的漂亮前额与眉眼。
西蒙和他女朋友都起了,一个在准备早餐,另一个正靠在门边,一边跟男朋友聊天一边描眉。
听到向斐然从外面推门而入的动静,两人不约而同抬头看钟。
“早晨六点,你从外面跑回来?”
向斐然脸上笑意明显,抬手问候道:“。”
西蒙瞟了眼锅里的鸡蛋,一边上上下下地盯着向斐然,“你昨晚上半夜出去了?”
“嗯。”
“然后现在回来?”
“嗯。”
“你睡觉了吗?”
“睡了,四十分钟。”
在商明宝的沙发上睡的。彼此忙完了后,压她在怀,本来只是想再温存几句功夫就走的,但身体里的疲惫违抗了意志,没两分钟就一起睡着了。后来还是苏菲心里过不去那道坎,敲响了门。
向斐然回答完,走进卧室前跟西蒙说:“我的那个要七分熟,谢谢。”
西蒙跟女朋友面面相觑半晌,一歪大拇指:“他有病,他对我有问必答。”
向斐然换好衣服整理好书包出来,他要的七分熟溏心蛋金黄地躺在盘子里,旁边是两片烤好的金黄吐司,金黄的阳光穿过窗户投在餐桌上,留下一片斜方田字格的光格。
一切都是金黄的。
向斐然掏出手机,拍下这每天早上都会出现的一幕,然后分享给尚在睡觉的商明宝。
西蒙双手环胸,来回左右看了他半天,视线快要在他脸上烧出个洞。
向斐然:“怎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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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02,里面没钱。”
西蒙:“……”
“Bytheway,这是我跟我喜欢的人第一次见面的日子。”
西蒙额角青筋直跳:“谁问你了!”
向斐然拿起叉子,在煎蛋上洒上黑胡椒和海盐粒,淡定而循循善诱道:“你可以继续问我昨天干什么去了。”
西蒙:“昨天干什么去了?”
向斐然欠了欠身:“与你无关。”
西蒙呆滞,一脸匪夷所思地转向女朋友:“他有病,他在逗我?”
女朋友笑倒:“你还没看出来吗,向博谈恋爱了,或者说关系有了重大突破,所以现在心情很好,全世界都是他的,太阳也是为他升起的。”
向斐然抿起唇角,抬眸颔首:“Tracy加10分。”
西蒙女朋友公式化微笑:“虽然你很帅,但我也要提醒你,我叫Ta,Tracy是上一位。”
“……”
用完早餐,西蒙开车送女友去附近的地铁口,向斐然则雷打不动地推出他那台轻巧的碳纤维公路自行车。
道别前,西蒙为他的出行安全牵肠挂肚:“你一晚上没睡,确定行吗?”
向斐然口罩半堆在下巴,将防寒手套的魔术贴在腕口处贴好:“放心,我现在是全世界最舍不得去死的人。”
到了办公室,大脑过于亢奋的状态依然没有改善。
他今天写代码的速度无比流畅,不见任何卡顿,效率比平时更高。至于高效节省下来的时间,向博都用来了……玩手机。
问商明宝起床没。
问商明宝上课听讲困不困。
问商明宝有没有被人欺负。
商明宝回他:
【起床啦,在刷牙】
【吃早饭】
【堵车了!】
【啊啊啊要迟到了】
【呜呼赶上了(奇迹)】
全程文字直播。直播完了才意识到:【你今天早上不忙么?】
向斐然回她:【很空】
商明宝在上下眼皮打架的瞌睡中熬到了课间,立刻接到了向斐然的电话。
他好像是算着的,就等着下课时分。
林犀观察了他一上午,发现他平时每天都要喝两杯咖啡的,但今天只喝了一杯。
话比以往多。
也更和颜悦色。
对于林犀论文初稿上的满屏:
「什么东西?」
「下笔三思」
「?」
「……」
「梦话?」
「做梦时别写论文」
等等让人汗流浃背的批注,他甚至怀疑这是否
是他自己亲手写下的,凝眉问:“我上一稿时这么凶?”
林犀:ap;ap;ldquo;ap;ap;hellip;ap;ap;hellip;ap;ap;rdqu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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摇头似拨浪鼓:“不凶不凶不凶……很温柔了!”
听他耐心提要地帮她点出了第二稿的问题后,林犀忍不住问:“向博,昨晚上是有发生了什么好事吗?”
她还记得他昨晚走之前脸色很差,一晚上都心神不宁的。
向斐然将笔记本推还给她,点了下头:“嗯。”
抬起眼,一侧唇角抿起:“确实。”
林犀呆了一呆。
向斐然是不常笑的人,最起码在整个大课题组里的形象都是如此。他并不是那种刻板严肃一丝不苟的,而只是单纯的没什么大表情。要说严肃,比他严肃的博士生和副教授多了去了,但他们不会像向斐然一样,安静时总会流露出一股心不在焉的神情。
比较起来,真正严肃的人的世界总像是时刻准备着去救火,而向斐然散漫得像在听雨。
林犀能看得出他的高傲,正是自他那些心不在焉的走神时刻流露——
这里没有值得他全神贯注的东西。
当然,毕竟他当年站得那么高,十六岁就站在世界之巅了。
林犀一直保存着他奥赛夺金的合影照,毫无疑问,那时的他鲜衣怒马,目光明亮,唇角也是如此时一样朝一侧抿起,好像对一切都势在必得。
向斐然以前是贴在她剪报里的人,她没想过千山万水远渡重洋,有一天竟会有机会走到他面前,跟他共事。
但林犀从没见他如那张报纸里那样地笑过。大部分时候他都很安静,活得简练而干脆,那些正常人需要维系以汲取温暖的人情、社交、抱团、谈天,他通通都不需要。
过了数周,林犀见到了让向斐然笑的人。
她心里是有直觉的,因此见到了也没有很意外,而是简单地打了个招呼:“Hi,向博有个etup,我先来接你。”
商明宝礼貌站在办公室门口:“我是不是不方便进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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