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百九十三章 股份合同(下)(1 / 2)
“所以我想了下,昨天找人专门写了份合同,在上面把你的股份和义务全都注明了,反正你现在没什么事做,就先把合同签了吧。”
本来林熙想要说些什么,却被赵国栋打断,然后从一旁的抽屉里拿出早已准备好的合同,然后推到林熙身前,又拿出一只签字笔递到林熙手中:“小熙,我知道要说什么,也明白你的心意,可你要是不签这份合同,这家厂子我是真的不敢要,这已经不只是我们两家交情的事情,你明白我的意思么?”
看到赵国栋颇为认真的神色,林熙知道他已经是铁了心,而一个憨厚汉子铁了心的事情,只怕是十头牛也拉不回来。
再说了,赵国栋是一个老实人,老实人的心眼都比较直,承受能力也比较脆弱,如果林熙真的不求回报,甚至都不要赵国栋还那二十万块钱,估计这件事情能赵国栋心里压一辈子,就连晚上睡觉都不踏实。
想到这里,林熙稍作沉吟片刻后,拿起那份合同从头到尾的看一遍,可随着时间的进行,他的眉头蹙的越深,到了后面都懒得看下去。
因为在那份合同上面,不仅表明林熙占了百分之七十的股份,就连这个厂子都在名义上是林熙的,也就是说,如果签下了这份合同,赵国栋和厂里的其他人,就全都是给林熙打工的工人,而且林熙还是个甩手的掌柜,只要等着年底分红拿钱就行。
这么好的事情换做别人来签这份合同,估计能乐的几天几夜睡不着觉,可到了林熙手上,他却怎么也签不下去,如果他真的签了这份合同,那就对赵国栋太不公平了。
彼时,林熙将手中的签字笔往说子上一扔,然后指着合同上的条款直接说出了心中的疑惑:“姐夫,你拟的这份合同是不是有些不合理啊,我这还什么都没做,怎么能拿百分之七十的股份呢,这对你也太不公平了,不行不行,这合同我签不了。”
听到林熙的话,赵国栋轻轻摇了摇头,再次将签字笔递给林熙,并说道:“小熙,你想说什么我都明白,可你要是不签字的话,这家厂子我是不能要的,也是不敢要的,大不了我再把厂子盘出去,再把钱全都退给你。”
顿了顿,赵国栋忽然变得语重心长起来:“再说了,就算你在上面签了字,这厂子不还是我来经营嘛,最多不过年底的时候你多分点红,那又有什么大不了的,咱们都是一家人,这钱在谁手上不都一样嘛,难道我和你小贝姐有点什么事,你还能看着不管?我让你签这份合同,就是想求个心安。”
作为一个憨厚的老实人,赵国栋在劝人方面没有丝毫技巧,翻来覆去就是那么两句,就是说他最笨也不为过,可尽管他的说服力不强,但林熙还是明白他的意思,诚如赵国栋所说,他不过是求个心安而已。
深深看了赵国栋一眼后,林熙没有再继续争执下去,而是直接拿过那份合同,在签字的地方写下了自己的名字,而从这一刻开始,这份合同就已经具备了法律效应,就是想改也改不了。
签好字以后,林熙将手中的合同交给了赵国栋,并笑着说道:“姐夫,这字我是签了,那你也不能反悔对不对······这下总该没什么事情了吧,那我们就先回去了,等明天早上再来找你。”
不给赵国栋反应的机会,林熙和周哲扶着林芸娴缓步朝屋外听着吉普车的位置走去,等到赵国栋回过神的时候,他们的背影已经消失不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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