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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1 五十万日元委托 下(1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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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个故事让与野树莉奈的心情有些沉重,大家心里都对那位琉莉小姐的命运有些不好的猜测,但她也很难苛责对面的委托人,这就是一个普通人啊,她没有任何义务去不顾自身安危的奉献。

而如果委托人所转述的一切确是事实,以草间琉莉的态度,恐怕即使是面对警察也不敢说出真相,那么哪怕报警也没什么用。毕竟委托人在这个故事里并没有掌握太多切实有用的证据,而在这个东亚国家,很多事情只要披上家人的皮,哪怕遇到了警察都可以合理化。

但当他们想推卸责任时,这也可以成为有力的借口。

穿越前与野树莉奈就看到过类似的新闻,来日旅游的年轻女孩失踪,但是警方以非直系亲属报案不予立案,直到一月后家人飞到日本报案才开始搜寻,最后的结果也可想而知。

可能因为这个国家被高利贷逼到躲债的成年人实在不少,成年人主动失踪是不可能动用警力主动搜寻的。非亲属报失踪实际上是可行的,当时报道中可能指的是不以需要紧急搜寻的特殊情况立案,老人孩子以及失能人士都是无条件归入这种情况的。

但是如果需要警方积极介入健康成年人的失踪案搜寻,就需要提供一些此人可能陷入危险的更明显证据,比如失踪现场的血迹、打斗痕迹等反常特征,没有有力证据警方就可以不介入。

像草间琉莉这种情况,很遗憾的来说,哪怕这位委托人再勇敢一些,遇到不负责任的警察,也是完全没有作用的。

警方甚至会建议如果想要更高效地搜寻失踪人士,可以去寻求侦探帮助,毕竟只要给钱,哪怕不是很紧急的情况,侦探也会查。就真的是只要思想够自由,哪怕是公权力失职,也可以成为扶持国家特色产业,振兴区域经济的良好举措呢。

所以,怎么可能去指责对方嘛。

而且这可是来送钱的金主!

“但您今天还是来寻求委托了,这就胜过太多人了,什么都不做才是最简单的事吧。”

“之前就是这样,什么都不做,很简单。但我有了孩子,上个月准备带孩子去迪士尼乐园玩时,我翻出了以前的照片,一些我以为自己会遗忘的细节也就这么翻了出来。”

说到这里,委托人的情绪也激烈了起来,她把脸埋进手中,缓了缓才继续自己的叙述,“尤其是当孩子问我这是我的好朋友吗,怎么她从来没见过这个阿姨,她现在在哪里,可以带她去找她玩吗?我无法面对她那干净的眼睛,更无法面对自己,有些事情永远也忘不了的。”

“所以我来委托您,如果琉莉的处境确实糟糕,以您的影响力,至少可以让媒体把一切都报道出来吧。”她一边说着具体的委托内容,一边又不安地补充着,“但是如果真是很危险的帮派,您也不必再查下去,我们只是普通人,有些事是怎么也做不到的。”

“我明白您的意思,您才是我的委托人,您的利益一定是第一优先级,不管怎么样,我不会给您带来危险的。”

听到与野树莉奈这郑重的承诺,毛马羊瑚很明显送了一口气。

与野树莉奈也在心中哀叹,这位委托人,太好懂了,她就是最普通的普通人,会畏惧会愧疚也会勇敢,但她因为孩子而勇敢也同样会因为孩子而畏惧。

她大概也不是很在乎那位失踪的同事,她在乎的是自己内心的和解,五十万元的金表换来五十万元的委托,她的内心也就可以安宁,可以坦然地告诉自己,她已经尽力了,她一个普通朋友罢了,还要指望她做什么更多的事呢。

寻求侦探因此成为了她的最优解,可以量化的支出,与案件隔离的可控风险,她只需要给出那五十万日元。

之后她们又讨论了一些关于委托的细节,比如这笔费用意味着与野树莉奈要进行至少多少现实的委托或者达成既定的目标终止委托。

毕竟这是一笔不小的费用,不签订一份正式的合约很难避免后续出现纠纷而无法解决。

托给妃律师帮过忙的福,与野树莉奈对常见商业合同的拟定还是有些经验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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