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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十一章 群体的态度总会扭曲个人的意愿(1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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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事求是地讲,如果可以的话,李怜词并不想站到王戊的对立面。

其中的原因,不只是因为女子的武功,更是因为他其实也很欣赏对方的为人。

这种欣赏无关乎容貌,而是源于那丐女身上的一种江湖气息。

一种通得了情理,放得下身段的莫名豪气。

也不知是从什么时候开始的,豪这个字在世人的口中,似乎都会与快意放纵,妄为洒脱的行为联系到一起。

然而,于李怜词的眼里,所谓的豪,就应该是一种,为人所不能为,持人所不能持,奉人所不能奉的魄力。

那是一种气度,也是一种心胸。

从这个角度来讲,他自己显然是没什么豪情的。

但是王戊,那个本该与豪迈这类词汇全不搭边的女子。

却第一次让他感受到了这么一分胸怀和义气。

自她向他低头认错的时候,自那脸上放下心事,展露笑容的一刻。

事实上,李怜词在一开始,是完全不了解王戊的品行的,所以他才只能用玩笑去试探对方的态度。

同时,因为王戊如今的武功。假如她真的是一个粗野暴躁,且蛮横无理的人。那么李家,也必然是不会为了一份契子而跟她较真斗狠的。

毕竟,只要不是那种特别霸道的家门,基本都不会这么极端,最多也就是以后都不再做其人的生意,老死不相往来便罢。

所以李怜词那天,其实还准备了两个备选的方案,会根据王戊的性格,考虑要不要再退几步,求个顺次。

但是他也的确是有些意外,王戊的态度居然毫不刁蛮,甚至都没有过多的坚持,就答应了他的条件。

等女子向他致歉的时候,李怜词虽然明面上并没有表现出什么情绪,但是心底里,却同样不算平静。

当时女子那澄澈明媚的眼睛,给他留下了相当深刻的印象。

那双眼睛很干净,恍若一潭清水,一眼就能看到潭底。

一眼便能看清其中的了然与坦荡。

李怜词也是从那时候起,开始认真地看待王戊其人的。

在去除了皮囊和武功之后,王戊作为一个人,似乎也相当特别。

在自身还有余力逃避的情况下。

认错承怨,这并不是一件什么人都能够做到的事情。

何况王戊犯的错在许多人的眼中,可能仅仅只是违背了一个本就不算平等的承诺。

这种过错不能说是没有,但也绝不算大,认与不认似乎都有道理。

区别只在于,有的人会以为,食言了便食言了,谁能拿我怎么样。

而有的人则会以为,食言了便是食言了,我得为此怎么样。

王戊应当是后者,而李怜词呢,明白自己是前者。

他不是一个好人,就像是他自己说的,他是一个商人。

但他也不想与王戊为敌,在有选择的情况下。

因为他还不想沦落为一个恶人。

可惜他如今没得选,身为李家的长子,少主,他必须得站在家族的立场上考虑事态,他得为家中的所有人负责。

因此他只能效命于皇家,也必须听从皇上的指令躯身做为。

宁缺儿是必须杀的。

至于王戊,如果她愿意离开自然最好。

如果她试图阻拦,那李怜词在动手的时候也不会有任何的迟疑。

因为他不能有迟疑,他不可能为了一个外人,将李家推向万劫不复之地。

事实证明,李家终归不是皇族本家,他们只是罪人,旁系,只有皇上觉得他们有用,他们才能留得一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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