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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74章 混血王子(2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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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his book is the property of the half blood prce.”

久远的记忆,在他知道“混血王子”就是曾经的魔药教授时,他几乎与哈利·波特一样错愕。

但是他比救世主更快接受这个事实,救世主对魔药大师的偏见太重了。

在他处于旁观者的视角下,顶尖的黑魔法高手、年轻的魔药大师与才华横溢的混血王子是同一个人似乎是理所当然的事,一个时代惊才绝艳的人最多只会出现那几个。

若是西弗勒斯没有死在纳吉尼的蛇吻之下,他将会是失去了邓布利多,消灭了黑魔王的巫师界里最强的巫师。

他至今不理解斯莱特林出身的魔药大师为什么会放弃这个触手可及的、没有斯莱特林能拒绝的诱惑自愿赴死。

阿雷必亚曾经不知道为什么哈利·波特、大难不死的男孩会那么为混血王子着迷,甚至到了茶不思饭不想的地步。

现在似乎有些明白了。

梦里的幽灵被他握在手里,而现在,遥不可及的人近在咫尺。

另辟蹊径的魔药手法,自创的魔咒,无一不显示这本书的主人的博学,也难怪会让同龄的救世主魂牵梦萦。

“看够了吗?”

阿雷必亚摇摇头,将书举过头顶:“学长真厉害。”

“比不上拉斯特先生博学。”西弗勒斯皮笑肉不笑的恭维一句。

“如果有人看到这本书,一定会被王子深深吸引。”

西弗勒斯被他嘴里的“王子”说得一怔,顺着他的视线落在“本书属于混血王子”那一页上。

他厌恶伴随他终生的麻瓜的姓氏,最开始在书页上写上自己的名字时,他毅然写下半血普林斯的称谓,妄图与麻瓜彻底切割。

现在……

他看向像没有骨头一般趴伏在自己膝盖上的格兰芬多,在这个角度,他刚好可以看见这个格兰芬多用蓝色缎带高高束起的马尾,金色的发尾微微卷起,看起来正值青春。

他厌弃自己一半的麻瓜血统,但是现在,即使他是一个斯莱特林也不得不承认,对于某些人来说,优秀不存于血统,而在自身。

而这个似乎从未遇到过挫折的人居然会说“被普林斯吸引”这种话,而且是真诚的,不是用反讽的语气。

阿雷必亚轻轻的将书页翻到夹着印有金色飞贼的红色缎带那一页,拿起它翻回第一页。

把缎带贴在“混血王子”的字迹上,西弗勒斯看到上面的金色飞贼振翅而飞,游走于一指宽的红色布面,在它飞过的地方留下金色的痕迹。

上面出现了和“混血王子”同样的花体字,刹那间,金色飞贼停下,只留“阿雷必亚”这个名字写在缎带上。

只看一眼,西弗勒斯就明白了,这又是熟悉的格兰芬多的游戏。

这个小混蛋就像猫一样,恨不得在他的每个所有物上留下属于自己的气味。

只怕自己的笔记早早的就被这个家伙给预定了,居然给跟自己玩这种小把戏。

他抬手拿过压在“混血王子”上面的小玩意儿,在离开“混血王子”的那一刹那,红色缎带上的字迹消失,只留下一个孤零零的金色飞贼停在上面。

重新将格兰芬多送给自己的用得还算方便的书签夹在书里,西弗勒斯又用被他强行夺走的高级魔药制作轻敲眼前的格兰芬多的头顶,在这个金发小混蛋敢怒不敢言的眼神中愉悦的将书给他。最近转码严重,让我们更有动力,更新更快,麻烦你动动小手退出阅读模式。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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