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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1章 就这种人也能开工作室?(1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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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星河老师,我是悦购网上帖子的发起人,你的那首《最初的梦想》我们歌手非常喜欢。”

林清梦强忍着恶心,将手机屏幕距离自己俏脸远一点,用食指打着字。

就好像那味儿能通过网络传过来一样。

谁知,她消息发过去过了一分钟,那边还没什么动静。

就在她没有耐心的时候,对方发了三个字过来。

“然后呢?”

“好嚣张啊!”林清梦一拍桌子,气得差点爆粗口,她拍着胸脯消消气,然后重新编辑消息。

“只是星河老师的要求,对于我们来说有些困难,毕竟行业内的规矩你也知道,像这种卖歌不卖版权的事情……”

“版权的事情没有商量的余地,不过价钱可以少。”

林清梦看到对方的回复,秀眉微微皱起。

她能感觉到对方的那种坚持。

不过,如果不要版权的话,等将来这首歌红了就是帮这个星河在赚钱啊,以后所有的版权费用,都和她们星梦工作室没有任何关系。

那她不是纯纯大冤种吗?

想到这里,林清梦按住语音键,捏紧嗓子:“星河老师,你就考虑考虑嘛,我是林清梦,那个一线歌手林清梦,嘤嘤嘤。”

“你的声音不适合这首歌,就算是唱了也火不了,我还是找别人吧。”

谁知道,她的撒娇卖萌不仅没有得到一点好处,反而还让对方不卖了。

“别啊,星河老师,不是我唱,是我工作室的员工唱,你放心,我用人格担保这首歌和她绝配,不信你去搜张晓涵,听一听她的音色。”

说完,她眸子死死的盯着屏幕。

没过多久,对方终于回了消息:“我可以给你少十万块钱,这是我的底线,版权的事情很抱歉我不可能会卖。”

林清梦陷入沉思。

这首歌的质量那是没得说,甚至只要张晓涵唱这首歌,林清梦觉得很有机会能拿冠军。

到时候就有五十万奖金。

自己的小车车也能赎回来。

而且身为一线歌手,林清梦能看出这首歌具备火的潜力,如果真的火了,即便版权费用挣不到,让张晓涵这个原唱去接商演也能赚钱,也能解除公司的困境。

“行,我同意你的提议!”

林清梦咬着银牙,打出这行字。

打完之后,她犹豫再三,终于点击发送。

星河:“合作愉快。\/握手”

洗手了吗,就和我握手?

林清梦吐槽一句,然后发了个握手的表情,然后又发了个可爱卖萌的表情过去。

见对方一直没有回复。

林清梦气得跺了跺脚。

“哼,没礼貌的男人!”

……

双庆市。

公寓内。

苏河拿着手机从厕所出来。

“呵呵,就这种人也能开工作室?”

他将手机往沙发上一丢,然后顺势就躺在沙发上。

其实苏河也知道,自己现在没有溯河这个身份,一首歌想要卖到五十万,是非常难的,即便是再好的歌都非常困难,除非遇到那种无比适合的歌手走狗屎运的情况下,才有这种可能。

所以他的心理价位在十万左右,制作费他这边其实不太看重,主要是后续的版权费用才是大头。

他最怕的是对方买了歌不发表,或者是发表之后不舍得砸钱宣传。

如果这样的话,和不卖没有什么区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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