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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章 沛县(1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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车队再次起程。

一个时辰后,车队停下休整,众人吃了一些干粮,喝了一些水。

吕素壮着胆子,跑过来把黑色披风归还给李明。伸手递过来的时候,李明趁机摸了一下吕素的小手。

吕素小脸立马就红了,扭头飞一般的跑进马车。

李明微微一笑,这小姑娘真有意思,看来还是个雏,没有被人开垦过。

接下来就是吕稚,她落落大方,敢爱敢恨,特意穿上了那件华丽的金丝羽衣,含情脉脉的看着李明。

“公子,旅途乏闷,小女子给公子跳舞解闷吧。”

“好。”

夕阳如血,洒落在这片古老的大秦国土上,余晖透过云层的缝隙,将天空染成一幅绚烂的画布。

在这金黄色的光影中,一位美人缓缓步入李明的视线,她身着金丝羽衣,那是一种用最精致的金丝和柔软的羽毛编织而成的华服,每一缕金线都闪耀着太阳的光辉,每一片羽毛都轻盈得仿佛能随风飘扬。

吕稚的舞姿优雅,每一个转身,每一个跳跃,都如同天边的云彩在风中轻轻摇曳。她的长发随着舞动而飘扬,与金丝羽衣相映成趣,仿佛是夕阳中最灿烂的一抹色彩。

她的动作流畅而自然,每一个手势都充满了韵律和节奏,让李明不由自主地被她的魅力所吸引,小腹渐渐有一团火在燃烧,只想赶紧将她拥入怀中,好好疼爱。

一舞终了,天边最后一丝残阳也快要消失了,李明鼓掌道:“很好,你跳的不错,今晚你来找我,行周公之礼。”

吕稚乖巧行礼,点头称诺。

父亲早就私下跟她交待过了,她跟吕素已经是李明的人了,或早或晚,总归是要去满足李明的,今天她特意献舞,为的就是讨得李明欢心。

两姐妹的马车上。

“姐姐,待会儿你真要去找李公子吗?”吕素心情复杂。

吕稚倒是放得开,大方的说:“哎呀,父亲大人都说了,他已经把我们许配给李公子了,早点讨得李公子欢心,咱们将来的日子也能好过一些。”

吕素满脸通红,犹犹豫豫的说:“姐姐,听说会很疼?你要忍着点,别叫出声,别让李公子扫兴。”

吕稚脸色坚定,仿佛要上战场一样:“我不怕疼,而且听说疼也就疼第一次,以后就不疼了,还会很舒服……”

入夜,吕稚钻进了李明的马车。

“李公子,请您怜惜小女子。”

李明抱着吕稚浑身发烫的娇躯,温声安慰道:“不要怕,以后你就是我的正妻,不管贫穷还是富贵,我都不会抛弃你。”

一夜无话。

第二天下午,众人终于赶到了沛县。

一下车,吕公就带着两个女儿和一众家仆搬进了一座大宅子。吕公大气,直接给李明安排了一间最好的客房,位置紧挨着吕稚和吕素的房间。

安顿好之后,李明出来逛街。

说实话沛县穷乡僻壤,没什么好逛的,但是沛县的狗肉闻名秦国,所以李明想去见识一下。

一路打听,他很快就找到了樊哙的狗肉店。

“店家,来两斤狗肉,一壶酒水。”

樊哙答应一声:“公子稍坐一会儿,马上就来。”

很快,狗肉和酒就被樊哙送到了桌子上。

李明吃了一口狗肉,味道一般,比不过他以前在现代世界吃的,再喝一口酒,没什么味道,不好喝。

就在此时,一个破落户走了过来,直接坐在李明的旁边,热情的说道:“兄弟,我终于逮到你了,你还想跑?”

一边说着,一边动手,把李明桌上的狗肉抓起,放进嘴就吃,毫不客气。

李明冷笑,说道:“你是何人?”

那人故作豪迈,用沾满油污的手抓起酒杯,喝了一大口,说道:“兄弟,我是刘季啊,就是刘邦,你不记得了吗?”

“呵,我今天才到沛县,如何认得你?”

话音一落,一道寒芒闪过,李明拔出腰间的小刀,一刀割断了刘邦的喉咙。

“你……你……”刘邦左手捂着脖子上的伤口,嘴角涌出血水。

他伸出右手想抓住李明的肩膀,但是李明直接起身,看也不看他一眼,只是丢下一些铜钱到桌上,说了一句:“店家,结账。”

李明起身就走,很快就消失在人海中。

正在忙碌的樊哙听到声音,走过来看到瘫倒在桌上的刘邦,以及桌子上的血,大惊失色。

“刘季,你怎么了?”他推了一下尸体。

尸体直接就软倒下去,仰面朝上,鲜血不要命的从脖子的伤口处喷射出来。

樊哙迅速收起桌上的铜钱,然后大喊大叫:“杀人啦!杀人啦!”

死的是刘邦,怎么说他也是一个亭长,有点名气,所以李明直接就逃走了,以免产生不必要的麻烦。

很快,就有一大群官兵把樊哙的狗肉铺包围了起来,沛县的县令也来了。

街上,一群小孩子又蹦又跳,唱着歌:“刘三爷,人三流,骗了吃的骗了喝,今日倒了霉,鲜血流光光,小命要玩完儿,哈哈哈……”

路人也是畅快的嘲笑:“活该,他终于死了,苍天有眼啊!”

“不知是那位侠士杀死刘季?”

“人是在樊哙的狗肉铺死的,樊哙应该知道凶手是谁。”

“刘季死了?他整天不务正业,偷鸡摸狗,坑蒙拐骗,还欠我不少钱呢,他死了,我找谁要钱啊?”

未来的汉高祖刘邦,就这样死了。

但那是未来,未来的事情谁说的准?

在李明来到这个世界后,未来就已经变了,他杀死的也只是沛县的破落户刘季,一个小人物,杀了也就杀了,没什么大不了的。

没有刘邦,也会有李邦,张邦,赵邦,地球不会因为某个人死了,就停止转动,时间也不会因为某个人死了,就停滞不前。

夜晚,吕稚来到李明的房间门口,轻轻叫了一声。

“郎君,该去用膳了。”

“好,我这就来。”

饭桌上,吕公不断的朝李明敬酒,以表谢意,更是提出择日为他跟吕稚和吕素举办婚礼,结成秦晋之好。

李明点头,答应了。跟吕稚吕素举行婚礼,正是他心中所想。

由于李明的出手相救,吕公一家并没有损失太多财物,所以没有引发财务危机。

但是一路上也死了几个家丁和侍女。虽然死去的这些人都是奴隶,是吕公的私产,但是也需要重新购买,不然诺大的吕府,没有足够的奴仆打理可不行。

当天晚上,娇滴滴的吕素被吕稚这个姐姐带进了李明的房间。

吕素脸红的像是要滴血,低着头,像木头一样站在李明面前。

李明朝吕稚挥挥手,说道:“好了,吕稚你先出去。”

吕稚暗自咬了咬牙,不敢多说什么,乖乖行礼退下。

房间中只剩下吕素和李明。

“来,素素,坐我身边。”李明走过去,拉起吕素的小手。

“是。”

吕素乖乖让李明牵着,慢慢坐到席上。

英雄救美是最容易让两个互不相识的男女产生感情的戏码。

吕素已经对李明产生了好感和崇拜,加上父亲已经将她许配给了李明,所以她对于接下来要发生的事,并没有什么抗拒心理。

一切都顺理成章的发生了。

一夜过后。

李明从左手中指的素圈银戒指的小世界中拿出10公斤的金子当聘礼,跟吕公提出想要娶吕稚和吕素为妻子。

吕公自然满口答应。

接下来的三天内,在吕公的担保下,李明在沛县登记了身份,正式成为了大秦帝国的子民,然后他花费重金,买下了一座宅院,接着又买了二十名仆人和十名侍女。

当然,他也买了三亩良田和一个酒楼。

置办好家业,接下来就是成家了。

李明靠着吕公的名望,登记身份的时候,是一名士族。

17天后,婚礼的日子终于到来,李明的家门前挂满了彩带和红灯笼,庭院里摆放着精心准备的酒席,沛县的名流贵族陆续到来,所有人都沉浸在喜悦的气氛中。

李明身着一袭黑色的秦朝士族服饰,头戴高冠,腰间佩戴着象征身份的玉佩。他站在庭院中,等待着迎亲队伍的归来。

吕家姐妹的家中,两位美丽的新娘正被家中的女眷们精心打扮。

吕稚身穿一袭华丽的红色嫁衣,头戴凤冠,脸上的妆容精致而典雅。吕素则穿着稍显朴素的红色嫁衣,但同样美丽动人。

两人的脸上都带着羞涩和期待,心中对即将嫁为人妇的生活充满了憧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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