阅读历史 |

第172章 理由充分,最多防卫过当(1 / 2)

加入书签

刘蛮警惕着周围,同时跟身后的刘兰玉说道:“三姑催一下警察,让他们快点来,顺便叫一下救护车。”

一般情况下,刘蛮都不会选择动手,相对于学过武的人,法律更偏向于没有学过武的人。

因为在法律的眼里,学过武术,你就一般人多了一样武器,只要产生冲突,你造成对方受伤,你就得承担一定责任。

但是也有例外,就比如刚才,纹身大汉已经掏出匕首了,并且还进行了明确的言语威胁。

另外他还有两个帮手,一左一右的挟持了自己,并且另一只手有掏武器的行为。

这种情况,你很难说刘蛮能打,刘蛮就是强势的一方。

最关键的是,刘蛮敢动手的原因还有一个就是,周围有很多看热闹的人已经掏出手机在拍照了,离得最近的那个,说不定还把刚才纹身大汉以及另外两人威胁自己的话也录进去了。

在场拍视频的人少说也有七八个。

得益于现在短视频行业的兴起,国内也不缺喜欢看热闹的人,所以在有明确证据的情况下,刘蛮可以保证自己不用承担法律责任。

有这几条下来,刘蛮动手就可以是正当防卫,并且还是紧急避险。

哪怕最后造成了误会,那也是对方举动过激,造成的刘蛮判断失误,最终演变成现在的防卫过当,最多也就是赔偿一点的事。

面对警察盘问的时候,刘蛮都已经想好说辞了。

就说看到他掏刀了,自己太害怕了,另外两个人围着自己,另外一只手好像也在掏刀,不得已我才动的手,我怕他拿刀捅我!

ok,理由充分,对方也的确有动作,并且走的人还有视频证据,刘蛮就算是失手把他们打死了,那也没多大的事。

刘玉兰带来的几个福利院的工作人员,也在刘蛮制服三人之后,赶紧上前帮忙。

其中有两个女的,还是刘父武馆出来的,后面在福利院工作。

二人动作也很麻利,第一时间对那两个受伤最严重的人搜身,两把匕首分别从对方的腰间跟裤兜里翻了出来。

将匕首扔到一边,二人将晕过去的人像刘蛮那样给压住。

刘玉兰则是打起了电话催促,说那几个疑似人贩子的人言语威胁,并且拿出凶器准备行凶,最后被自己侄子给制服了。

↑返回顶部↑

书页/目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