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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687章 三千遍(6)(1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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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擦!”

“那你干嘛藏起来?”

“害我都馋半天了!”慕倾城咬牙切齿。

秦楚渝嘿嘿一笑:“这不是逗逗你吗?”

“哪可能真让你看着我吃呢?”

“就算小表姐没做这个,我还是会做其他吃的给你的。”

“这还差不多。”

得到这个满意的答案,慕倾城满足了:“这次就原谅你了。”

“不过再有下一次,我就掐死你!”

慕倾城“凶巴巴”的伸手向秦楚渝的脖子。

可秦楚渝非但不怕,反而伸长了脖子:“来来来,掐死我掐死我!掐死你未来的老公,你自己再找个新的。”

“只要掐死我,我允许你再找个新的。”

慕倾城伸出手指戳了一下他的头,笑骂着说道:“去你吖的!我顶你个小肺肺!就算我真的掐死你,我宁愿做寡妇我都不带找下一个的!”

秦楚渝眼眸深处微微泛起波澜,问:“为什么?现在又不是古代了,哪来那么多封建思想?死了老公就一定要给他守节?”

“倒不是什么封建思想,什么守节。”

“我只是觉得,要是老公不是你,我也没那心思了。”

“感觉很没意思。”

“要是有一天你真的先走了,我不是接受不了自己再婚。”

慕倾城靠在秦楚渝怀里,搂着他的脖子,脸颊贴着他的脸颊,嘟囔嘀咕说:“我只是接受不了,我的老公不再是你。”

“因为我真的,很喜欢你。”

“我不知道自己对你的的喜欢是不是刻到了骨子里,要是我自己看,那就是。”

“要不然我也不会因为一个梦就那么拼命的要找你了,而且我们第一次见面,就一口认定你就是我未来的老公了。”

“是不?”

秦楚渝沉默了片刻,轻声问:“那要是没有那个梦呢?”

“在我这里,没有这种如果。”

“你可以这么问,我却不会这么想,所以,没有答案。”

“如果你非要一个答案,那就是,除非你这辈子都别让我碰到,不然我也一定会再爱上你。”

“无论任何时间、任何地点。”

“因为,我喜欢的从来都是你这个人。”

“无论一开始的原因是什么,但过程和结果,永远不变。”

“其实呢,这一点,无论是那个梦,还是现实,都早已经证明啦”

慕倾城在呢喃述说着自己的内心真实想法,却没发现,秦楚渝眼角的泪花已经被悄然落下。

那双桃花眸中,复杂的情绪不断的转换。

有痛苦,有无奈,有心疼

更有一闪而逝的迷惘。

他真的舍得

那张开的嘴,哆哆嗦嗦颤抖的唇瓣,想要说些什么,却什么也说不出来。

秦楚渝用牙齿咬住了那颤抖哆嗦的唇瓣,只是将怀中的人儿搂的更紧了些。

“好了,先不说了,先吃东西,等会儿该凉了,凉了就不好吃了。”

“好,我去拿小桌子。”

“我去吧。”

“那我去拿点喝的。”

“好。”

小两口就这么在床上支棱起一张小桌子,摆了两瓶饮料,一瓶冰的,一瓶常温,就这么吃了起来。

“喏。”慕倾城夹了一筷子,递到秦楚渝的嘴边。

秦楚渝吃了下去,“嗯,挺好吃的,你快尝尝。”

“好。”

“嗯嗯!的确好吃!难怪你能从你小表姐那里学的一手好厨艺。”

秦咸鱼眉毛一挑,略有些得意的说:“要不然怎么能征服你这张挑剔的嘴,把你养的白白胖胖呢?”

“去,你才胖呢!”

看来,无论是什么女人,都对这样的字眼很是敏感和厌恶。

“行行行,我胖我胖,以后你光吃不胖,肉都长我身上。”

慕倾城乐了:“行,那我多吃点,你多胖点,那就没人跟我抢你了。”

“切,除了你不长眼,还有谁会要我?”秦楚渝白了她一眼。

“那可说不准哟”

慕倾城想起了梦境里的玄水洛神和那个慕容娴雅。

一想起她们,慕倾城就忍不住头疼。

这两大情敌,即便梦醒了,放在现实里,慕倾城都觉得头疼的要死。

也幸亏那只是梦。

“对了,小表姐现在怎么样了?”

慕倾城忽然问道:“前段时间不是让你带着她去帝都追那个星吗?”

“怎么样,有苗头没?”

不提这个还好,一提这个秦楚渝脑瓜疼:“别提了,压根没戏。”

慕倾城惊讶:“啊?不是说那个明星是你小表姐从小追到大的吗?按道理说,那应该是很喜欢才能做到这一步吧?怎么会没戏?”

“是她现在看不上那个明星,还是那个明星看不上她?”

这时候,只要秦楚渝说一下真的是那个明星看不上小表姐,恐怕下一秒大夏娱乐圈就要直接少一个当红顶流明星了。

到了慕倾城这个位置,管你几流顶流的,她只要动动手指,动动嘴皮子,谁也混不下去。

身为一只手已经掌控了大半娱乐圈幕后大佬的她要是想要造所谓的顶流星,那比吃饭容易。

秦楚渝摇了摇头:“都不是。这一次带她去帝都让她近距离接触她喜欢的那个明星,她还挺高兴的,也表现出一个粉丝该有的喜欢和激动。”

“可是,当我说我们想帮她和那个明星牵桥搭线的时候,而且只要她点头,就一定能成的时候,小表姐却很认真的拒绝了。”

“啊?为什么?”慕倾城不理解。

她弟也是混娱乐圈的,还是大红大紫的影帝。

所以她也知道一些东西。

大部分的粉丝要是能和自己喜欢的明星在一起,别说结婚了,就算只是谈恋爱,甚至只是谈一段时间恋爱,哪怕需要付出昂贵的代价、倾家荡产,恐怕也会有无数人为之趋之若鹜。

毕竟,在娱乐圈,为了见自己喜欢的明星一面,哪怕只是三两秒钟,提前消费、贷款、掏空家底之类的比比皆是。

更别提,是一个自己从小追到大都没有换过的明星了。

按道理说,应该是很喜欢很喜欢才能这样坚持。

那既然喜欢,为什么又会拒绝这样对于一个粉丝来说简直就是中了人生中最大奖的事呢?

慕倾城想不通。

“难道,她内心其实已经不喜欢这个明星了?”

“还是,她已经有喜欢的人了?”

慕倾城只能想到这种可能。

秦楚渝将嘴里的东西咽了下去,喝了一口饮料,打了一个水嗝,说:“都不是。她还喜欢那个明星,也还在追。”

“她也没有喜欢的人,要不然,又怎么会三番五次的婉拒我们帮她找到那些相亲对象呢?”

“那为什么”

“嗯”

秦楚渝把自己的腿放在了慕倾城的玉腿上,双手撑着床,轻轻摇晃,说:“她说了,她是喜欢那个明星,不过不是那种喜欢。”

“她喜欢他的颜,欣赏他的才华,也忠于他的人品,所以她才能追星追了十年,始终如一。”

“可那是一种欣赏的喜欢,对于那个明星的欣赏,而不是你和我之间那种喜欢。”

“那种喜欢,是需要保持距离的喜欢,是理智的喜欢。”

“而非占有,更不是男女之间的那种喜欢。”

“她从来就没想过跟那个明星在一起,也没有对他有那种喜欢。”

“所以,没必要在一起。”

“他做他的明星,她在茶余饭后、空闲的时候追追星,那就可以了。”

“你也知道,我那个小表姐对于这方面的要求从来都只有一个。”

“那就是,找一个喜欢她的,她喜欢的。”

“其他的,没有任何要求,只要达到这一点,是谁都可以。”

“不然,哪怕再优秀,长的天下第一帅,世界最有才华的男人,恐怕她也不会去看一眼。”

慕倾城嚼的自己的腮帮子鼓鼓的,一脸疑惑的说:“可谁知道她喜欢什么样的?她又不肯说。”

“是啊,所以说,这个要求,是天底下最容易的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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