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卷小县与小官 第二十五章 新任县丞醉县令(上)(1 / 2)
“县衙重地,闲杂人等不得滋扰!”
看到黄鸣一行还押了人过来,县衙前本来只没精打采在那儿闲话的差役便即刻迎上阻拦,只是态度上依旧懒洋洋的。
其中一个还上前两步,问道:“你们是什么人,来县衙做什么?”说话的同时,右手不着痕迹地伸出,两根指头搓了搓。
这意思黄鸣一下就看明白了,对方是把自己当作来县衙告状的了,便想索要好处。
当下也没心思与之废话,立刻给羽墨打了个眼色,后者会意,立刻拿出朝廷的文书官诰,亮给两个差役:“我家少爷就是新任的诸暨县丞,你们还不赶紧进去通报,带路?”
这身份让两个本想打秋风赚些外快的差役都为之一怔。
虽然他们不识字,但久在县衙当差,公文官诰什么的多少还是认识,仔细一打量,真就是这么一回事。
当下里,两人连连称罪,然后一个头前引路:“不知县丞大人今日就到,还请恕罪,请随小的进衙门……”
另一个则赶紧回身就往衙门里跑,赶着去给里头的人报信。
黄鸣倒也没有为难他们两个的意思,反正天下衙门里当差的都一个样。便只点点头,就跟了对方进入这略显破旧的诸暨县衙。
作为强迫症晚期患者的朱元璋创建的朝代,大明朝的官衙的规制几乎是完全一致的,要论区别,也就是占地面积有分大小,衙门气派上有着高下而已。
至于各地县衙,那就彻底是由一个模子里印出来,然后复制成N份,分散到全国各地。
这诸暨县衙自然也是一样,正门,也称大门,以及之后的仪门,那平常都是不开启的。
只有碰上重大事件,或是知县大人上任或是离任时,才会开启让他进出。
而黄鸣作为县衙二把手县丞,还真没有这样的资格,只能从一旁的边门进入。
在转过贴了不少告示的八字墙和照壁后,由青石板铺成的道路两边就分别建着两座小亭子。
这便是有名的旌善罚恶二亭了,前者里头的石刻榜文多写有本县某某善长仁翁的好人好事,比如修桥补路,捐款修建学校,灾年救济百姓什么的。
至于后者,则写着历年来在本县犯下过重罪的犯人的种种情由,以及最后的处置情况。
当然,更惊人的,还是罚恶亭背后的那座很不起眼的小小土地庙。
别看它现在破旧,好像随时都会倒塌,可在几十年前,却是所有官员眼中最可怕的所在了。
因为有名的剥皮萱草之酷刑,那塞了草的官员人皮就都是放在这土地庙里陈列,让一县官吏百姓参观的。
大明洪武年时,曾有明令,查实贪污超过六十两白银之官员,便行剥皮萱草之刑。
想想大明朝那微薄的俸禄,再想想那些官员平日里的开销,以及手上的权势,可以说,当初几乎每个县都曾出现过官员被当众剥皮惨死,然后他的一身皮子又被草塞满立在这土地庙里的情形。
都说秦始皇是手办达人,其实老朱也不遑多让,那一个个立在各县衙前土地庙里的草人,也算是邪典手办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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