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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31章 鲁肃的合同(1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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雇佣合同

甲方:幸福豆制品厂

甲方地址:泸州郡皖城织锦巷

甲方负责人:张宇航

联系方式:面谈

乙方:鲁肃,字子敬

乙方家庭地址:临淮东城

乙方联系方式:信件

鉴于甲方希望聘请乙方为其工作,且乙方同意接受甲方的雇佣,双方经友好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1:乙方将担任幸福豆制品厂副厂长一职,负责豆制品厂的日常工作及运营。

2:乙方应按照甲方的要求,尽职尽责地完成工作任务。

3:雇佣期限

本合同自建安四年八月起至建安七年八月止,为期三年。如需续签,双方应提前三十日书面通知对方。

4:薪酬与福利

甲方同意支付乙方每月4800元作为基本工资。

除基本工资外,乙方还将享有幸福豆制品厂的其它各种福利(包括但不限于,电视剧的观看,电灯、电扇的使用,以及豆制品厂商店中购买商品的权利)。

5:工作时间和休息

乙方的工作时间为每周五天,每天八个小时。

乙方每年享有十天带薪年假。

6:保密协议

......

7:解约条款

双方任何一方欲解除合同,需提前三十日书面通知对方。

8:争议解决

......

甲方(幸福豆制品厂)签名:张宇航 日期:建安四年八月初七

乙方(鲁肃)签名:_________ 日期:_______

......

鲁肃拿着合同看了半天,拱拱手道:“主公,属下有意见。”

哟呵!第一次!

张宇航拿出合同还是第一次有人不愿意签,

张公把帽子摘下来抓了抓头发:行吧!人各有志,不可强求。

按理说也是,鲁肃跟着周瑜去江东肯定更有前途,现在虽然在皖城耽误了一段时间,但也不晚。

现在放出风去,想干豆制品厂副厂长的人肯定会有很多,

如果鲁肃不干,张宇航发愁的是他还要考察,

袁胤挺听话的,但好像粗鲁了一点,

刘偕好像可以,就是本乡本土,势力太大。

刘晔张宇航不考虑,因为人家现在是皖城的实际负责人,张宇航是商,人家是官,一官一商合作很愉快。

张宇航问鲁肃说:“子敬觉得谁合适。”

鲁肃都快哭了,心想老板你别闹,我不是不想干,就是想讲讲价。

鲁子敬指着其中一个条款说道:“张公,属下对此条有意见。”

“合同上写的是从建安四年到建安七年八月,期限才短短三年,属下认为应该改为终身。”

张宇航歪着脑袋想了一会儿:“有道理!”

拿出笔,把合同年限从建安七年改成了建安五年八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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