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31章 鲁肃的合同(1 / 2)
雇佣合同
甲方:幸福豆制品厂
甲方地址:泸州郡皖城织锦巷
甲方负责人:张宇航
联系方式:面谈
乙方:鲁肃,字子敬
乙方家庭地址:临淮东城
乙方联系方式:信件
鉴于甲方希望聘请乙方为其工作,且乙方同意接受甲方的雇佣,双方经友好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1:乙方将担任幸福豆制品厂副厂长一职,负责豆制品厂的日常工作及运营。
2:乙方应按照甲方的要求,尽职尽责地完成工作任务。
3:雇佣期限
本合同自建安四年八月起至建安七年八月止,为期三年。如需续签,双方应提前三十日书面通知对方。
4:薪酬与福利
甲方同意支付乙方每月4800元作为基本工资。
除基本工资外,乙方还将享有幸福豆制品厂的其它各种福利(包括但不限于,电视剧的观看,电灯、电扇的使用,以及豆制品厂商店中购买商品的权利)。
5:工作时间和休息
乙方的工作时间为每周五天,每天八个小时。
乙方每年享有十天带薪年假。
6:保密协议
......
7:解约条款
双方任何一方欲解除合同,需提前三十日书面通知对方。
8:争议解决
......
甲方(幸福豆制品厂)签名:张宇航 日期:建安四年八月初七
乙方(鲁肃)签名:_________ 日期:_______
......
鲁肃拿着合同看了半天,拱拱手道:“主公,属下有意见。”
哟呵!第一次!
张宇航拿出合同还是第一次有人不愿意签,
张公把帽子摘下来抓了抓头发:行吧!人各有志,不可强求。
按理说也是,鲁肃跟着周瑜去江东肯定更有前途,现在虽然在皖城耽误了一段时间,但也不晚。
现在放出风去,想干豆制品厂副厂长的人肯定会有很多,
如果鲁肃不干,张宇航发愁的是他还要考察,
袁胤挺听话的,但好像粗鲁了一点,
刘偕好像可以,就是本乡本土,势力太大。
刘晔张宇航不考虑,因为人家现在是皖城的实际负责人,张宇航是商,人家是官,一官一商合作很愉快。
张宇航问鲁肃说:“子敬觉得谁合适。”
鲁肃都快哭了,心想老板你别闹,我不是不想干,就是想讲讲价。
鲁子敬指着其中一个条款说道:“张公,属下对此条有意见。”
“合同上写的是从建安四年到建安七年八月,期限才短短三年,属下认为应该改为终身。”
张宇航歪着脑袋想了一会儿:“有道理!”
拿出笔,把合同年限从建安七年改成了建安五年八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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