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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74章 财产分配权。(1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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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以前是不喜欢计较的,因为,这个世界上,自己能够去计较的,往往都是以毁伤自己的亲友为代价的。但是,我后来却渐渐发现了一个让我很震惊的是事情,因为自己的不计较,很多亲友会故意骑在自己的头上作威作福,甚至还以为那是别人傻。

渐渐的,我也开始了计较,开始清晰说“不”。尽管在很多时候,我都觉得那种清晰说是非常无趣的事情。即使深感无趣,为什么还是要不断去说那个“不”呢?无非就是告诉别人,不要别人装傻,真将别人当成傻子。

2024年6月初的一天,我看到了一个律师说的一个问题:关于财产分配和赡养业务。那个律师用法律说着很多很多事情,比如,父母有处置自己财产的权利,比如,子女有赡养父母的义务,即使没有分到财产的子女也必须赡养父母……

我看到之后,深深地为这些话后面的真实发生感到遗憾。为什么呢?因为,在这个世界上,很多的父母处置的财富并不是他们自己的财富,而是将他们的子女的财富也进行了处置,尤其是在自己的女儿没有出嫁之前,将女儿的财富当成了自己的财富,甚至将女儿当成了自己的财富……这些父母中有很多人,完全没有在意是不是给了女儿她们自己赢得的财富,更是大量将女儿直接卖掉换取自己儿子的生存和发展空间。

我这么说的时候,也许已经有人意识到了,中国有不少家庭发生的事情确实是这样。

问题来了,当一个家庭中将女儿都已经当成货物一样卖掉之后,是不是可以视为这个家庭已经买断了女儿孝顺父母的赡养义务了呢?如果是这样,又如何能够去找他们的女儿要求赡养呢?

我知道,这么说,那些既抢了女儿结婚之前的生存和发展资本,甚至将女儿当成货物一样卖出去的家庭,会很清晰地分割,并且直盯着后面的赡养义务。法律保护着他们呢!

可他们之前罔顾法律条文,没有按照法律条文来保护和尊重他们自己的女儿,这些,他们是不是愿意去理直气壮地也说一说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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