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79章 原地烧胎(1 / 2)
一阵后,二十多人全部东倒西歪的躺在地上,惨叫的惨叫、哀嚎的哀嚎,场面怎一个惨字了得。
“回去告诉林兴腾,当汉奸走狗是不会有好下场的!”
李大柱冲他们撂下这句话,扔掉钢管,跑向自己的机车。
自从打晕六名警察的时候,他就清楚接下来的后果:警察认为是在挑衅、林兴腾认为是在叫阵,两家在接下来必定会投入更多人力围追堵截。
但是,他却希望梧州市警察局把事情闹大,最好惊动更高层的领导,那时就算他被抓,也会有澄清的机会,当然他不会傻到束手就擒。
跨上机车,李大柱拧动油门,冲向通往海州市的出路。
和他猜想的一样,自他打晕六名警察后,警察局已经出动全部警力围追堵截,尤其城市每个角落都有监控,他的每一步行踪都在警察掌握之中。
那是不是可以认定他已经无法逃脱呢?
其实不然。
此时的警察们虽然知道李大柱出洞了,但他们却不知道他要去哪、去干什么。
林兴腾的人马虽然清楚李大柱要去海州,但他们并不清楚他怎么去、从哪走。
所以李大柱选择晚上行动确实是明智之举:一来路上人不多,完全可以大展拳脚;二来黑夜里更利于躲藏。
机车在疾驰,他脑海里正规划着路线,去往海州的路口肯定会被林兴腾的人马堵死,那只有反其道而行,从西面出城。
可就在这时,他身后的马路上忽然警笛声大作、警灯爆闪,几辆警车向他追来。
李大柱回头看了一眼,一把提起车头,拧动油门把车速飙到八十迈上。
“李大柱,你逃不掉的,快快束手就擒,不要做无谓的抵抗!”
警车在后面喊话,一遍接一遍。
他冷笑一声,见前面有个路口,一个漂亮的甩尾飘移,驾驶机车向东驶去。
这些车技都是他在大学时学得,想起来也是机缘巧合。
大三时,他有个家庭富庶的室友焦兴世买了辆机车,可把同室友们羡慕坏了。
当然有人问为啥不买轿车或越野车,焦兴世说就喜欢机车、喜欢寻求刺激,机车灵活、加速快,是轿车不能比拟的。
李大柱虽然也喜欢机车,但家里穷买不起,所以压根不敢想。
后来,一次焦兴世和他聊起机车,他侃侃而谈,言语中流露出对机车的喜爱,焦兴世觉得找到了知己,说要带他去兜风。
从那以后,焦兴世会时不时让李大柱骑一骑,满足他可望而不可及的喜好,同时教他各种车技,他也很快都能掌握。
不过,李大柱喜欢过喜欢,却把重点放到学习上,而焦兴世则不同,他的目的是当一名专业的赛车手,因而大学毕业后,两人便分道扬镳,至今再无联系。
此时的李大柱,双目注视前方,已将车速提到一百多迈,始终和身后的警车保持着三四百米的距离。
“李大柱,马上停车,否则就要开枪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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