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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95章 史海钩沉&尾声(1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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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个月后。

魏永明与女朋友来到西门旁的小胡同中,寻找一处极为隐蔽、但口碑极好的家常菜馆。

这附近保留了许多古老的街巷和民居,他们下车按导航步行,无意中看到一条街的路牌上写着“高都司巷”。

“高都司巷?”魏永明下意识停住脚步:“以前从没听说过这地方,但总觉得...似乎曾经来过。”

“我也有这种感觉。”女友仰着脸沉思道:“在我的梦里,你好像常提起这地方。”

“是么。”魏永明顺着街巷望去,丝毫没有熟悉的感觉。

巷子旁边是一座高大传统建筑的侧墙,石墙到顶,卷棚屋面,小青瓦覆盖,完全是本地民居样式,窗户却充满着异域风情。

二人绕到正面,见大门上方是“天主堂”三个大字。门边还有一块基座,上面刻着:

圣母无染原罪堂,1866(清同治五年)方济各会建成。

“居然是座教堂。”魏永明奇道:“怎么修成这副模样?好新鲜。”

“是有些怪。”女友盯着紧闭的大门淡淡说:“这地方给我的感觉…有些亲切,还有点悲伤。”

“从1866年到现在,算是历尽沧桑了,总该有些故事。”魏永明看着她一笑:“或许也曾在你的梦中出现过?”

——史海钩沉

其一:

清同治七年七月,闽浙总督马新贻进京陛见后返乡祭祖。假满启程之时,内阁发出上谕,命其接替曾国藩出任两江总督。

同治九年七月,马新贻在官署附近校阅军队完毕,步行返回时路遇一人拦路喊冤告状。

马新贻感觉告状之人眼熟,待对方靠近才认出是曾在济南见过一面的阿祥,紧接着被其拔刀刺中肋下。

马新贻伤重不治,次日身亡。阿祥束手就缚,自报姓名张文祥。

清廷对此案极为重视,先后派出多名官员审理,均称张文祥是因私怨行凶报复,背后无人主使。

朝廷并未采信此种说法,派刑部尚书会同回任的两江总督曾国藩再审,最终决定按先前所拟罪名定案。

参与审理的江宁盐法道袁保庆认为此案必有内情,拒绝在结案奏章上签字,当面前往质问刑部尚书。

刑部尚书闪烁其词,送出奏章后立刻离开江宁,吩咐下属回京复命,自己辞官返乡,终生不再为官。

许多人认定马新贻之死是因为追查太平天国财宝去向,得罪了以曾家为首的湘军集团,而查案官员则不敢深究。

但随着张文祥被判凌迟,此事真相再难查明,“刺马案”遂成晚清四大奇案之一。

其二:

张皮绠手刃僧格林沁后离开捻军回到家乡涡阳,改名换姓、娶妻生子,在集市上做起了小生意,日子过的不错。

一日他酒后失言,向人炫耀自己亲手杀死僧格林沁的事迹。恰好山东巡抚丁宝桢派人来此秘访张皮绠的下落,旋即将其抓捕,并在他家中搜出了僧格林沁的朝珠。

张皮绠被押解往济南,经审讯后凌迟处死,年仅二十四岁。但他始终未忘记魏永明的叮嘱,直到咽气前也没说出与西城营有关的一个字。

其三:

武七回到家乡后,将积攒的银子交给可靠之人打理,用来置地收租、放贷生息。他自己则四处走街串巷,靠着保媒拉纤、捡破烂和乞讨勤俭度日、继续攒钱。

二十年后,光绪十四年,公元1888年。

五十岁的武七终于实现了毕生理想,在家乡堂邑县柳林镇建起第一所义学堂,定名崇贤义塾。

义学堂内盖有瓦房二十间,共花费四千七百多吊钱。其中四千吊是武七三十年间的全部积蓄,其余由当地士绅捐赠。

学堂建好之后,武七不但跪请当地举人、进士前往授课,还逐一恳求贫寒人家送孩子去上学,并将先前所置田地全部捐为学田,用收取的地租作为学堂经费。

此后数年间,他又陆续在馆陶、临清两地建起第二、第三座义学堂,自己却依旧过着清贫的生活,一生未娶妻置家,就住在学堂之中。

山东巡抚听说了武七义行,特意亲自召见,下令免征学田钱粮和徭役,并捐银二百两,赐名武七为武训,同时奏请光绪帝颁以“乐善好施”的匾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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