阅读历史 |

第214章(1 / 2)

加入书签

虽然只跟姜芙简单喝杯咖啡,甚至任何东西都没吃,但王曼觉得这不足一小时的功夫,简直比她上一学期课还要累。

对面不是别人,是姜芙。

姜芙此人心机深沉,而且拥有一般十九岁少女所不具备的果断。她果断到近乎冷血,上次她前脚救了要被泼硫酸的她,人家后脚搞出仁义帮那一大堆事来对付她。

这次虽说自己握有主动权,但阴沟里翻船的事也不少。所以刚才每一句话、每一个决定,都需要杀死她无数脑细胞。

就算这样,她还是没有赢过姜芙。

她很巧妙地选择了家庭这个切入点,并不幸福的家庭中坚强保护妹妹的女孩,而且还是漂亮有气质的年轻女孩,总是能最大程度引起人的同情之心。

虽然从学毛笔字中悟出“外柔内刚”之道,甚至向杜爷爷告小黑状,让李晶晶遭受应有的报应。但无法否认的是,她刚还是心软了。

她心疼姜芙的境遇,换位思考若是她处于那个位置,肯定也不会想出更好的办法。所以在最后一刻,她才会答应收下姜芙那份谢礼。

收人钱财,替人消灾。

下车走进大院,来到虞家宅子前,靠西墙的一侧,自屋顶伸出的烟囱冒出袅袅炊烟。敞开的窗户中飘出鸡汤的香味,不算很油但香气扑鼻,肯定是保姆阿姨专门炖一上午的鸡汤。

白球鞋蹭在红砖垒成的低矮院墙上,院墙根开着几朵野菊花,球鞋蹭上去,蹭破野花根茎,在橡胶鞋底上留下黄黄绿绿的痕迹,伴随着还有股野草独有的味道。

近乡情更怯,王曼对手指,总算明白这话是何意。

房门敞开,带着眼镜的邓芝朝门外张望,嘴里小声咕哝着:“小张刚就去接人,怎么这会曼曼还没回来。”

大家都在等她吃饭,王曼脚步往边上一挪,隔着铁栏杆跟邓芝相望。见到她,对方露出慈爱地笑容,摘掉眼镜她伸手朝这边打招呼。

“曼曼回来了,站外面干嘛,赶紧进屋吃饭。”

“哦。”

“咖啡不好喝?”

王曼疑惑,嘴角发出轻哼,边慢吞吞地往前走。双手交叉在肚子钱,她搓着手指。都怪她包子,拿了姜芙那好处,回来肯定得麻烦自家。

自作孽不可活,说得就是她。

“我也喝不惯那苦兮兮地东西,不喜欢喝就不要喝。看你一杯子下去,脸都拉那么长。”

心下再纠结,王曼也为这话莞尔。唇角扬起笑容,看得邓芝心下欢喜。怪不得杜秋笙那头老倔驴就喜欢曼曼,像她这样可爱地小姑娘,什么都不需要做,只要笑得无忧无虑,就能让人见之忘忧。

她开始理解继周的别扭,当年虹虹嫁人她和老伴尚且如此,现在曼曼这样可爱地闺女,哪个亲爹舍得放弃。

本来她想着,他们跟杜家关系不错,要是曼曼跟阿奇彼此喜欢,在一起也没啥。但现在她却想改下主意,这么可爱地外孙女,不能随便被人抢走。

一定要多难为下阿奇,一定!

京郊正在写拉练报告地杜奇打个冷颤,转身给自己披一件衣服,抬头看着宿舍楼下铺一地的梧桐树叶,秋衣渐浓,不知曼曼会不会冷。

打开设计图,关于北京这家店,因为自幼生活在这座城市,他有着许许多多的设想。本来他在犹豫,究竟是突出四合院的老北京风格,还是选择时下大家最追捧的全欧式现代风。

在这一瞬间他却想到自己跟曼曼的相逢、相识、相知以及相许,人的一生就在不断变化。正如一开始他觉得曼曼不错,所以释放善意成为朋友;后来他喜欢到不行,干脆奋起直追。

人生充满机遇和挑战,没人希望自己活得痛苦,大家都期待幸福。站在每个十字路口,尽最大努力,做出最无愧于心地选择,这应该就是通向幸福的康庄大道。

北京就是这样一座充满机遇和挑战的城市,它给予每个人奋斗成功的机会。所以印象中的北京,不该再是小时候的胡同四合院,也不该全盘模仿欧洲风格,而是一座独一无二、全新现代的城市。

所以这家餐厅,应该始终如一地融合老北京文化,但又以现代化舒适为主。

印象中有关老北京地一个个符号在脑中打转,抓起铅笔,杜奇翻开草稿纸,简单地画下来。门应该是这样的;灯上用磨砂玻璃雕出祥云图案;椅子坐垫仿照柔软沙发,椅背雕复古图案。

一点点小小地元素累积在一处,设计图不断完善。虽然这是项大工程,但他理论基础扎实,只要创意有了,图纸测绘这些简单的工作,父亲可以在外面找专门的人完成。

“呼。”

宿舍门打开,同寝室的人走进来,捎来一沓信:“你的,阿奇你天天贼兮兮地看信,是不是给姑娘家写得。”

杜奇脸色罕见地僵了下,捎信之人姓白名萧,外号“江湖百晓生”。他这技能跟侦察兵出身的钱叔叔有一拼,所有八卦就没他不知道。他第一天回来,晚上熄灯聊天时,就被他拉着科普一遍系花姓甚名谁,校花又是某某某,某漂亮姑娘现任男朋友是谁,系里最牛的同学又是谁……

总之只一晚,他就把本专业内情况摸个**不离十。

要是让这大嘴巴知道曼曼存在,他敢打包票,不出一天全校人都知道他谈恋爱。到时那简直是一场灾难。他跟老师关系好,可以运作下补打报告,这算不得什么大问题。但是曼曼那边可就麻烦了,她已经累到那么瘦,再应付这些事,光想想他就心疼。

“你脑子里天天就想着姑娘。”

“你不想姑娘,是不是男人。”

白萧嬉皮笑脸地说着,喜欢漂亮姑娘那是男人的本性。杜奇这家伙也有问题,开学头天扔下行李就不见踪影,再回来已经当上官了。

人长得帅妹子们喜欢,成绩好老师们喜欢,但他跟六根清净似得,明明家里不缺钱,整天在他画设计图“往外卖”。

“大好春光全都被你辜负,哥们,有没有兴趣,晚上跟校花一起吃个饭。”

杜奇接过信随手一翻,中间没有曼曼的。松一口气,他决定等下次取信,嘱咐下传达室师傅,曼曼那地址来的信是他最重要的“客户”,必须得他亲自去领。

“你去跟校花吃吧,我可不想跟去发光放热。”

白萧苦着张脸:“人明明对你有意思。”

“可我对她没意思。”

“卧槽!”白萧简直要暴走,跟校花谈恋爱多大荣耀:“哥们你没发烧吧?”

杜奇淡定地坐下,继续张罗着那张设计图。白萧围在他边上,嗡嗡嗡地直念叨,言语间说他多么不解风情,跟校花来一场罗曼蒂克地风花雪月,简直值得回味一生。

“哥们话都说这份上,一个字,去还是不去?”

“不……”

“什么?”

“你不说一个字,‘不去’是俩字。”

“服!为嘛?”

撑在桌子上,白萧做最后的挣扎。杜奇不去,他非但没法刷校花的好感值,而且还因为办事不利而掉好感度。

杜奇眼睛终于从设计图上离开,握住铅笔手背擦下脸上并不存在地唾沫星子,慢吞吞地说道:“因、为、长、太、丑。”

“什么?”

“丑就一个字。”

白萧气个仰倒,坐在床上做呜呼哀哉状,杜奇见状无奈地摇头。

校花?应该是昨天外出拉练时,跟他要了三次水四次压缩饼干的那个卷发女生,真挺普通。

当时他也察觉出同学们暧昧地眼光,中途趁着补给功夫,他溜到吃饭地方见了曼曼一面。才一个月没见,她又漂亮了那么多。

无一处不可爱,也无一处不精致。跟曼曼比起来,校花又算什么。

低头他继续画设计图,拿到图纸曼曼肯定会开心。只要她开心,他就是再艰难困苦,也甘之如饴。

“你……简直没救了。”

背后传来白萧虚弱无力地吐槽,抿起唇角杜奇打开一沓信。第一封是前段时间积累反馈回家的专业问题,父亲收到信后给予他指导。通读一遍,许多先前不懂之处如今茅塞顿开。

出乎意料,第二封竟然是母亲写来的,信封上略显凌乱字体带着一股咆哮的味道。打开里面的内容如出一辙,这简直是一封吼叫信。意思很简单,爷爷喜欢曼曼,奶奶喜欢曼曼,爸爸喜欢曼曼,最后她也喜欢。

他们一家人都希望曼曼能常住杜家,所以严令他先下手为强,加把劲把曼曼追到手。

“阿奇,千、万、不、要、辜、负、我、们、四、位、老、人、家、期、待!”

一大波顿号力透纸背,声音从远方传来。杜奇打个哆嗦,无奈地笑笑,决定因这恐吓再晚点告诉“老人家”。

第三封更是出乎意料,来自一个陌生的地址,字迹跟狗爬似得,难为邮递员能认出地址。打开认好久,信中内容一下惊掉他眼珠子。

他跟周边合伙开的蓝星通讯,在接了周边舅舅派出所配手机的任务后完成很好,所以这次整个公安系统招投标破例给了他一名额。准备一个月,他以黑马之姿中标。

“阿奇,我们发财了。”

↑返回顶部↑

书页/目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