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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十二章 火雀(1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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英雄史诗岁岁传,而今已觉不新鲜。

江湖代有才人出,各领风骚数百年。

……

‘人’这种动物确实是难以捉摸,譬如说人类特有的‘执念’。

药剂师鹿尾不差钱,但凡市面上有的,只要他想,买也罢抢也罢,总会想方设法搞到手。

然而,有些东西你就算花再多钱也买不到,就好比‘雀舞酒’,以及酿制此酒的漫长过程中带给人的别样期待感和满足感。

为了得到雀兰花蜜,他不惜亲自培植一片兰花,还特意引进白蚁奇虫,经历了无数个白天与黑夜,直到现在所产花蜜都不足两份。

木酶根倒是容易养活,但此物大都用于高端制酒,为了雀舞,种!

海绵萤石是成品矿石,药剂学里能用到的地方颇多,选矿场库房里长期有货。

至于红釉阔口酒缸,加工厂为此专门开炉烧了一批,完全古法制作,质量杠杠的。

一份在常人看来完全是不可能完成的配方,鹿尾准备了数十年,是偏执?还是变.态?

他根本不在意别人怎么想。

你以为雀兰花蜜已经算是高难度了?

错!真正最难的是‘火雀之血’。

……

火焰峡谷并非天然形成,长不过三公里出头,截面跨度也就是七百余米,说是一条终年冒火的大沟也不为过。

在峡谷里,散乱堆砌着数万垛的‘炬火石’,像一座座正在燃烧的坟茔。

体型微小的‘火雀’就住在坟茔里。

呜……

换了身棕色战甲的留香公子瞬间从半空就急遁至烟气蒸腾的峡谷内,密实的头盔挡不住刺鼻的硫磺味儿,她必须屏住呼吸,在极短的时间里将猎物带出去。

轰隆……

炬火石堆被巨大的冲击力推倒,两只拇指肚大小的火红小鸟惊恐的往不同方向逃窜出来。

留香早有准备,岂能任其飞走?

她并不知道那混蛋小子要‘火雀之血’的目的何在,印象之中,在家乡某个拍卖会上,曾有人花费了八万积分竞拍到一百克此物。

轻柔能量编结成无形之网,兜住了两只鸟儿快速升空。

峡谷里灼热的温度不是问题,但呛人的空气里却充满了有毒物质,多吸几口能让人头晕目眩,站都站不稳。

远远飘开后,留香取出一支收纳试管,将火雀的尖嘴怼在试管口,微微用力一挤,小鸟儿挣扎着啼出浓稠艳红的两滴血。

鲜血顺着光滑的管壁缓缓流下去,汇聚到了管子下方已经干结了的血块儿里。

兜网里的另一只同样如法炮制,献完血后即被放飞,留香不想竭泽而渔。

一只火雀能贡献十分之一克血液,想凑够三百克,起码得三千只鸟,这绝对算是桩大工程。

而她之所以没有叫帮手来,只因其他人并不擅长飞行,在这个能量恢复速度缓慢的地方,折腾不了几下就只能找地方去休息,与其那样,还不如自己慢慢采集。

留香像蜜蜂般起起落落,从清晨一直干到深夜。

一天……

两天……

三天……

四天……

第五天中午,当她从峡谷里又一次升起时,远方一道窈窕身影如仙人般飞驰而至。

“留香,你在搞什么?”

“琴?你怎么来了?

“哼!我再不来,你母亲怕是要亲自跑来地星了。”

“呵呵,你真会说笑,我的母亲从不宠溺子嗣,她又岂会担忧自己的孩子在外历练时吃苦头?”

“我何时说她是担忧你的安危了?”

“你不是说她急着想跑来找我吗?”

“我没说错,是你理解错了……有件天大的好事将要降临,你母亲想着你,奈何却怎么也无法联络到,所以命我专程来看看是什么情况。”

“到底是什么好事?搞得人一惊一乍的。”

“那个先不说,倒是你,收集这鸟儿的血液是在干吗?”

“要完成一桩交易,现在差不多够了,你等等啊,我先忙完再说。”

……

日暮黄昏,留香终于结束了这趟火焰峡谷之行。

整整忙碌了五天,最后还是在‘琴’的帮助下大大提高了效率,不然明天怕是还得搞上小半天才能完活。

琴是母亲的贴身四侍女之一,从小和她一起长大,这趟出来说是奉命行事,实际上也是想念小伙伴,借机出来陪着她好好玩儿一场。

“红魔?呵呵,地星人真搞笑,叫这个绰号的在宇宙中少说有十几个,哪个不是顶级大魔头……怎么着,你要带他一起走?”

站在药田外侧的隘口上,隐约能看到管理处广场上悬着的几盏夜灯。

连夜赶回来的留香和琴,只几个闪烁就落在了阿茶的帐篷前。

“带不带他走暂时还说不准,不过,这个家伙我要带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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