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章 奇因怪果(上)(1 / 2)
小巷在日本鬼子抛洒炸弹之后,那弹坑的缝隙中幸存下来的几幢房子,以崔家这左右相连的两座最为完好。它那高厚结实的几排风火墙,除了熏上一些硝烟,嵌进几块弹片,溅上一些后来逐渐发黑的血迹,几乎可以说是安然无恙。
这两座房子建于中华民国二十年(公元一九三一年),房主崔大发,雅号崔岳庭,诨名崔小手。原是沛市北乡的一个土地主。别家地主的产业,大都传自祖辈,他是自己累的、挣的,其中当然少不了刻薄、盘剥。二十三岁前,他家还是佃户,自己还是长工。二十三岁后,从购置一块老坟地开始,便像“滴元宵”那样,一滴水滴在大簸的糯米面里,旋呀转呀,翻呀滚呀,不多时便成了个汤元儿。
为什么不说他是滚雪球?因为雪球给人的印象总是很大,而他在兴旺发达的顶峰年代,五十岁,也不过只有两百来亩土地,一幢近似北京四合院的农家庄房,数量不多的“印子钱”,比起附近“坎头杨家”、西乡“周、刘、李、蒯、”四大圩户,他实在只能算是个小汤元。
他五十岁生日那晚,全家正在喝寿酒。菜就是自家杀一头猪,煮一锅白膘肉,抓把盐,连酱也没放;酒就是拿大麦到东村麻家糟坊吊的“大麦烧”,乍喝味淡,后劲忒大。他平日点酒不尝,今天高兴,正端碗(家里没有酒杯)痛饮,忽然一阵骚乱,土匪进了家。家里没有多少东西可抢,只把他的一个独生的七岁儿子绑去作了“肉票”。
这是单根独苗呀,他心疼死了! 土匪们丢下的票价是大洋五百块,确也不多不少。“这回我得倾家荡产了”他心疼!但经过反复权衡,救孩子还是要紧些,于是如期按其所索送去了。
可在取票时,那土匪不仅没交回孩子,还当着来人的面“销了票”。把孩子扔进一口土井,再拿砖石泥土填上。并扬言还要宰掉他崔小手,因为他送去的那赎票的银元,有一半以上是假洋钱。
这么一来,他在农村再也住不下去了,忍疼割爱,把田地庄房全部卖掉,托人在沛城内北街顶了三间门面,开了一家与农业生产仍有关联的米行。同时在与北街接近的小巷买了地皮,盖了这些房子。
崔大发、崔小手之有崔岳庭这一雅号,便是他从乡到城,由农转商,当上了老板,适应了街面上一些交际,特请一位前清秀才翻了许多古书替他寻的。米行也起了名字,叫“大发”。
崔岳翁诨名崔小手,他那手儿确是不大,只抵上十岁八岁小孩。不过他的头,他的脚,他的整个形体结构都不大,和那小手儿放到一起,“小人小马小刀枪”,倒很般配。
大发米行开业之初那一两年,生意很好,果然大发其财,崔岳翁三个字在城内工商界渐渐地响亮了。
后来被人发觉,他家卖出的米每斗至少要少半斤,于是他的诨名崔小手又一改而为崔小斗。
——说我斗小?那是造谣!我的斗都有国家度量局烫的火印,不信拿去验。城里米行,除了敝号不是还有西门的袁兴记么,他家斗大,诸位不嫌路远,尽请上西门去嘛!
对此崔岳翁毫不介意,近年来使他怄心的一件事是:进城后他又生了一女一男,可这小男孩在三岁时,不知怎么被疯狗咬了。那时没有“狂犬血清”之类药,几天后孩子死了。死时面部铁青,口漫白沫, 四肢抽搐,嘴里不住轻轻作犬吠……
崔岳翁为此大大灰心了一阵,自己再累再挣,有什么用?脚一伸眼一闭, 财产丢给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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