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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百四十四章 壹号皇庭(上)(1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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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庭气氛庄严肃穆,法庭暴君大卫名声在外,哪怕是那些太平绅士,以及素来天地不怕的记者,在他的法庭上也得小心谨慎。

这次的庭审意义非凡,港督特别批准电视台进行拍摄,并承诺会在今晚转播整个庭审过程。为此三大电视台全都播出通告,今晚的武侠片播放推后几小时,导致陈继祖这个名字被无数学生仔记住并咒骂不休。

三家电视台的摄像机全都架好,机器同时对准陈继祖的脸。

按照港岛法律无罪推定原则,在嫌疑人未被定罪之前,一律都视为无罪。

为了避免法官、陪审团先入为主,因为服装的关系,潜意识认定某个人是罪犯,嫌疑人出席庭审时着正装而非囚服。

陈继祖的西装是新换的,就连皮鞋也是新的,整个人状态很好,但是脸上的伤痕依旧显眼。

三台的摄影师平日争斗不休,这时候却极有默契地同时聚焦伤痕。

陈继祖目光扫视一圈,先是看到旁听席的林映秋、余英男。随即是阿金、辣椒这些东福大底。

所有的东福成员,都是一身职业装。阿金素来文静也就算了,辣椒、廖福田这些人居然也是正装,就怎么看怎么有趣。

看他们被衣服束缚得怎么都不舒服,又不敢乱动的样子,莫名好笑又莫名亲切。

接着又看到卢佩珊以及坐在她身边的卢济民。由于看过照片,所以能认出身份。没想今天居然父女两个都来了。

梁正直组织的豪华炮队已经到场,个个头戴假发身穿律师袍,看上去派头十足。

由于晒马强那帮人没一个出来指证陈继祖杀人,也就没机会得到赦免,全都以被告身份出席。这支炮队出现,就是为各自的服务对象辩护。

皇家炮兵团最前方第一大炮,是同样装扮的卓瑶。她朝陈继祖看了一眼,两人对视一笑,各自点头。

“urt!”

庭警一声呐喊,庭审正式开始。

法官大卫按照庭审流程例行询问被告是否认罪,得到不认罪的答复后,示意主控官丹尼斯发言。

“被告陈继祖,涉嫌于1975年x月x日,在港岛深水埗区九江街谋杀中国籍男子安志邦、谭孝国。为了逃脱法律惩罚,于杀人后残忍的毁尸灭迹。法官阁下,我申请传召本案第一证人,梁五伦上庭作证。”

“批准。”

梁五伦,就是疯狗的本名。

和孝

字堆混战的时候,疯狗被马腾龙长枪穿腕,事后又持续作战导致伤口恶化,现在依旧是吊着绷带,右臂挂在胸前。

按照港岛当下法律规定,证人作证前必须宣誓,自己陈述的为事实及事实之全部。但是疯狗听到要求后,明显迟疑了一下,试探问道:

“不发誓行不行啊?”

“证人!请注意自己的言辞。如果你再有类似言论,本席将控告你藐视法庭。”

“可是……我听人说,在法庭上发假誓罪名很大,要坐牢的。不要欺负我不识字啊,我好歹也知道这些常识。都说法庭是讲道理的地方,可你们现在摆明了是不讲道理。”

现场一片哗然。

哪怕大卫恶名远播,旁听席的人也控制不住自己,开始交头接耳。

港岛法庭虽然也闹出过不少笑话,但是这种第一证人上来就拒绝宣誓,且自认怎么说都错的,也是凤毛麟角。

何况这不是一般的讯问,现场有三家电视台的摄像机。

哪怕是大卫,都很难要求三家电视台把这段剪辑掉还不影响正常的播放。

今天这场大龙凤,有得看了!

卢济民看了一眼女儿,又看向被告席的陈继祖,脸上露出一丝微笑:“这小子有点本事。”

“肃静!”

大卫法槌狂敲,总算是让场面不至于失控。

“控方,请你和证人沟通好。”

丹尼斯瞪着疯狗:“证人,你已经在东九龙总区警察总部,就九江街发生的谋杀案的过程作证,并且在证言上签字。如果你现在推翻自己的口供,依旧是妨碍司法公正!换句话说,一样要坐牢。”

疯狗楞了一下,一副无可奈何的表情,摇头叹气:“好吧……怎么都是死,我宣誓总行了吧。”

“记住我说的每一个字,不要再犯错误!”

旁听席的卢济民冷哼一声:“特权。如果是中国人,这时候已经要被法官骂了。这名证人也会失去证人资格,甚至会被转为敌意证人。现在重新宣誓,刚才那场闹剧就可以从录像带里剪掉,当什么都没发生。”

“这个大卫不是出名的公正?”

“英国人的公正。被告、被害者、证人都是中国人,却由英国人组成陪审团。这种审讯怎么可能有公正可言?摆明了是要让陈继祖定罪。球证、旁证、主办都是人家的人,卓瑶这场比赛难度不小。如果那小子被判死刑,宝贝女儿会不会

伤心?”

卢佩珊哼了一声:“我有权保持沉默。”

疯狗这时候已经完成宣誓,如同背书一样,仰头看着天花板,迅速说道:“案发当晚,我看到被告,也就是陈继祖,用刀砍死安志邦,又砍死谭孝国。之后朝安志邦的尸体上泼汽油,用火烧。就是这样……”

丹尼斯满意点头。

大卫看向卓瑶:“辩方律师可以盘问证人。”

卓瑶来到疯狗面前:“梁五伦先生,刚刚主控官说,你在东九龙总区警察总部做了一份口供,并且在口供内容上签字是不是?”

“是。”

“你确定警局那份口供上书写的内容与你刚才陈述的一致是不是?”

“是。”

“我想问你,你的文化程度是什么?”

“我……我没读过书。”

“没读过书,也就是不认识字了?”

丹尼斯霍然起身:“反对!反对辩方律师提出与本案无关的问题。”

“我只是在复述证人刚刚说过的话,他在第一次拒绝发誓的时候,就已经说过自己不识字!”

“反对有效!辩方律师不得在这个问题上继续纠缠。”

卢佩珊面色微变:“这也太离谱了吧?这个问题涉及到证人是否能看懂警局的口供内容,也就是说口供内容真实性可疑。这也可以反对?”

卢济民倒是一副平常心:“我早说过了,这是一场不公平的比赛。”

卓瑶不为所动,从助手手中接过一张纸:“请证人读出这上面的内容。”

疯狗张口结舌。

“请证人读出纸上的文字!”

“反对!反对辩方律师对证人提出与本案无关的要求!”

“法官阁下,这张纸上写的是刚刚证人说过的话!”

“反对有效!”大卫法槌落下。

卓瑶适时把手里的纸对准了摄像机,纸上的字笔迹清晰,个个都有核桃大小,确保电视机前的人可以看得清楚。内容正是疯狗刚才说的案发经过里第一句。

卓瑶继续盘问:“你说你亲眼目睹我当事人砍死安志邦、谭孝国是不是?”

“是。”

“我当事人当时穿什么衣服?”

“就是黄飞鸿那种衣服。”

“抱歉,我想我和陪审团都不能确定黄飞鸿先生的穿着,能否说得更明白一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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