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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百四十四章 壹号皇庭(上)(2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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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是那种白色的功夫衫了。”

“你看到我当事人杀人的时候,两名受害人处于什么位置?”

“九江冰室……我是说冰室门外。然后陈

继祖就走过去,用刀砍他们。”

“请你具体说明。先砍谁?”

“先砍安志邦!之后是谭孝国。”

“你当时在什么位置?”

“九江冰室对面的米记士多门前,所以看得非常清楚。我身边是大眼林、烂口华还有红万……”

丹尼斯一声咳嗽。

卓瑶微笑:“原来几位证人是站在一起的。那么我当事人身边当时有谁?”

“晒马强、木头、傻波、金牙贵……还有判官、麒麟他们。对了,还有个开武馆的马腾龙。”

“被告和这么多人同时出现,想必是一起攻击安志邦和谭孝国了?”

“不是!只有陈继祖一个人砍,其他人在一边看。”

“能不能说的明白一点?是并行还是有先有后?”

疯狗想了想:“是陈继祖冲在最前面,喊着我砍死你,然后就砍砍砍,其他人躲在后面,都往后退,就是这样。”边说边挥舞左臂,做出挥砍动作。

卓瑶点点头,看向大卫:“法官阁下,请给我的助手两分钟时间,让我们可以明确当时情形。”

大卫正要摇头,助手已经起身:“已经完成了!”

纸上画的是简笔画,九江街的构图是早就做好的,在疯狗陈述的时候,这名助手就在上面对应位置画出小人儿。并给小人儿标好名字。

卓瑶高举纸张对准疯狗:“请看清楚,是不是这样?”

疯狗点头。

卓瑶又把纸张对准摄影机。

纸上代表木头等人的小人儿,如同一道人墙,遮住带镖陈继祖那个小人儿。

“证人,你身高多少?”

“一米七二。”

“我的当事人身高一米七,证人陈述的几个人身高在一米七到一米八不等,传说中的被害者安志邦身高一米九,证人在这种环境下还能清楚看到我的当事人把被害人砍死,我只能说这是在挑战我个人的常识。”

丹尼斯起身:“人和人的站位之间是有缝隙的,透过缝隙看到非常正常。辩方律师不要试图误导陪审团。”

大卫立刻补上:“辩方律师,如果你继续做出主观臆测,我将对你进行警告。”

卢佩珊咬牙切齿:“是不是不要辩护,直接让当事人认罪才是好律师?”

“对某些白痴来说,的确是这样认为的。”

丹尼斯这时候再次提出申请,传召二号证人,帝王夜总会舞女妮妮。

“当天晚上,我在帝王夜总会陪酒,亲耳听到陈继

祖,也就是被告说,让谭孝国拿出六百万投资拍电影,否则……否则就把谭孝国打出九江街。”

旁听席上,林映秋双拳紧握,嘴唇紧咬。

六百万,拍电影……这肯定不是编出来的,阿祖提这个要求肯定是为了我……

丹尼斯这时继续主问这名舞女:“谭孝国有没有答应或者付钱?”

“没有。反倒是准备和被告打架。”

“谭孝国拒绝付钱之后,是不是就在帝国夜总会外面遭遇了枪击?”

“是的。”

“随同谭孝国同行的中国籍男子苏见青,是不是在枪击中丧命?”

“是的。”

丹尼斯一笑:“我没有问题了。”

卓瑶来到妮妮面前。

“请你再说一遍,我的当事人对那位谭孝国先生说,不拿六百万出来拍电影,就把他怎么样?”

“打出九江街。”

“他说的是华语没错吧?”

“没错。”

“是打出,不是打死,是吧?”

“反对!反对辩方律师试图用文字游戏误导陪审团。”

“反对有效。”

卓瑶看向法官:“辩方律师申请传召证人,旺角警署重案组当值警员胡文生!”

名为胡文生的警察,就是帝王夜总会事件当晚,带陈继祖回警署那位警官。

卓瑶传召他的问题也很简单:“当晚帝王夜总会的两名杀手,是谁打死的。”

“陈继祖,也就是被告席上那个。用硬币打瞎了杀手的一只眼睛,又用腿功把他踢死。另一个是……是被帝王夜总会的持牌人陈燕华女士,用匕首刺伤,因为出血太多而死。”

“也就是陈继祖先生,打死了杀手?”

“是这样的。”

“也是陈继祖先生,救了陈燕华小姐?”

“是这样的。”

“我没有问题了。”

丹尼斯开始盘问。

“你们没办法证明,两名杀手不是陈继祖雇佣是不是?”

“反对!检控官提出引导性问题!”

“反对无效!”

“你们没办法证明,陈继祖不是杀人灭口是不是?”

“反对无效……”

“你们没办法证明,那两个杀手的目标是谁是不是?”

……

卢佩珊紧咬牙关:“无耻!这次审讯是港岛司法界的耻辱!”

“英国人如果要面子,就不会待在这里了。我早说过,这场比赛没那么容易。瞎子都能看出不好打,还坚持要打,当然是有把握了。”

胡文生的作证完毕,控方三号证人烂口华上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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