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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百一十八章 抚恤老病(2)(1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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杜坚还有事,就要先行离开。舒晏之所以拉他来,是要他做个见证,取个公开透明之意。因为帮扶金虽是自己倡导的,但终究不是自己私人的钱,要按公家的事来办,每一笔的收入和支出都要有两个以上的人作见证,否则的话焉能取信于人?如今公事办完了,就剩舒晏与王一担的私下闲聊,也就无需杜坚在场了。

舒晏放杜坚先行回去,然后继续与王一担聊道:“老哥说你自己比那寡妇家好过些,可是你身体致残,不知平日是怎样生活?”

王一担听问,面色有些悲戚起来,停了停才道:“还能怎么生活,我把田地寄名在施家,做了施家的佃户了。”

“什么?怎么能轻易地去做人家的佃户呢?”舒晏吃惊道。

“我与妻女相依为命,没有儿子。我已成废人,然而乡官并没有因我的情况而减免租调,每年照样要缴纳三匹绢,三斤绵的户调和数斛的田租,只是免了每年二十天的力役。糟糠虽身体强健能劳动,但终是女流。两个女儿都是十几岁,用不了两三年就要嫁人,终究不能当儿子。家中没有顶用的劳力,让我难以应付。况且我这样的绝户人家,也不需要考虑给子孙后代留下多少田产,还不如寄在豪门大户之家混得余生的苟且。”

“你把田地寄在施家名下,需要给施家分成多少?”

“所得谷物给施家三成,我得七成,死后田产归施家。”

“三七分成。如果每亩产粟按三斛算的话,等于是要给施家九斗,对吧?然而向朝廷缴纳田租的话才每亩八升;而且向朝廷缴纳租调只是在课田范围内,并不是你田产的全部,你还有课田之外的私田,但做施家的佃户则是按照全部地亩产量分摊。相比之下,你把田产寄给施家然后给施家分成,岂不是比你自己种田向朝廷缴纳租调要亏得多吗?”

“表面上是如此,实则不同。虽说私田不必缴税,可我夫妇只有四十亩地,连课田的七十亩尚且不足,哪里有私田?最主要的,寄名施家的确要分走三成的产量,但我可以借用他家的耕牛和车。这对于我这样缺少劳力的人家来说实在是太重要了。而且,我寄在施家之后,不但田税不必缴纳,连户调的三匹绢和三斤绵也都不必缴纳了。你说我何乐而不为呢?”

舒晏听罢王一担的分析,的确不无道理,不由地叹道:“真是上有政策,下有对策。先帝制定户调之制,鼓励百姓占田,是为了增加朝廷赋税,抑制豪门大户,可谁想到竟有如此豪门与小户相互勾结而损公肥私的行为。”

王一担见舒晏变得低沉,便道:“户调对普通百姓来说本是好事。如果一家人都能力作耕田,占足田地,家家都会有所结余。但若是不能占有足够的田地,或是不能力作耕田,那就另当别论了。我知道我的做法便宜了豪门而损害了朝廷赋税,是不合规矩的。可我只是一介小民,不像你,是一个胸怀天下的君子大丈夫,无论到任何时候也不会做出如此之事的。”

凡事都有利有弊,天下没有任何一件事是两全其美的。任何一个政策也都是应时而生,应时而废。就拿赋税来说,从上古到秦汉再到魏晋,几经改变,没有哪一种税法是自古一而贯之的。

舒晏低沉了半晌,慢慢释然了。

因王一担所言寄附施家的话,忽想起永安长公主托付自己的事来,正愁不能了解,恰好藉此机会探听探听。于是便试着向王一担问道:“照你所言,施家应该有不少佃户吧?”

“几十户呢。像我这样的带着田地依附过来的大约有二十来户;自身不带田地而租种施家田地的也有二十户左右。”

“哦?像他们那样纯租种施家田地的佃户,总不能像你这样三七分成吧?”

“当然不能。租种施家田地的,如果不用施家的耕牛,收获的谷物就与施家五五分成;若是借用施家的耕牛,就要四六分成,佃户四,施家六;若是再用施家的种子,则可能三七分成。”

“那照你这么说,施家这么多佃户,再加上本身又有那么多的田地,真可谓家大业大。想那施家父子,老子在洛阳,儿子百事不问,施府的这个经管人替他们守着产业,说起来也不容易啊。”

“的确是不容易。不过,守来守去,都守到自己手里去了。”王一担以为舒晏问此话不过是对豪门之事感兴趣,闲聊而已,因两个人熟络,所以并无遮拦。

“这叫什么话?照你这意思,好像施常对他哥哥有侵吞之嫌似的。”舒晏故意套问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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